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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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2-02-23
标题: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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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精心部署、细化措施、强化督导、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老河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推进职能转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制定印发了《老河口市2021年市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经动态调整,2021年各市直部门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共1680项,10个乡镇、253个村(社区)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共17806个。对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多次调整,从办理要件、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审批条件、收费标准、审批依据等方面进一步整合、压减和规范,完成流程再造。截至2021年底,政务服务事项1680项,其中即办件1041项,占比61.9%;累计法定办事时限37508天,流程再造后承诺时间累计7294天,缩减比例80.6%;“0跑腿”事项694项,占比41.3%;全市三级标注减材料4708个(硬减36个,免提交4672个),完成率100%;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依法保留的证明事项落实清单制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二是权责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及时修订公布市级权力清单,积极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加强“清单之外无审批”的刚性约束,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同时,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使之参与市场服务过程中,优质高效、规范运作。深化“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执法单位都做到了执法有据。三是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加强。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调整,均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进行合法性审核,不再限额外设置机构。人员编制的核定、调整,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无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突破编制总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稳步推进,实现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湖北省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对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出台《关于建立法律保障机制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老河口市民营企业维权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整治,降低企业寻求法律服务的成本,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二)规范权力运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积极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20年底集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整理汇总相关文件138件,其中118件属于规范性文件,废止43件,宣布失效42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修改1件,继续有效32件,并于2021年7月6日在老河口市政府网站上公开。此外,在开展全市文件清理工作过程中,根据襄阳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开展了关于长江流域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及关于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专项清理。

(三)健全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权运行程序。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真正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严格落实《老河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和听证规则(试行)》。凡涉及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决策前必须经由司法部门和相关专家提出审查意见,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提交会议讨论。在决策过程中广泛调查走访,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公示反馈情况,使决策真正代表群众意愿,符合群众利益。2021年,对市政府的重要文件文稿进行法律审核把关 209件,对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审核把关 53 件,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四)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切实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老河口全面落实落地,2020年11月组织全市26个执法单位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会,介绍先进经验及做法并现场答疑解惑。会后对全市各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通过查看资料、现场座谈等方式,当场梳理各单位在“三项制度”推进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为更好推进各单位“三项制度”补齐缺项、优化强项工作,检查结束后及时通过督查反馈函反馈至各单位,确保“三项制度”落实落地。二是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省、市换证要求,我市2021年6月16日下发《老河口市换发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换证的对象,并规定了换证的程序,经过资格清理、资格审查、学习培训,目前我市换证考试已经圆满结束,现已进入制发证件阶段,我市将按照省司法厅要求落实好发证工作。三是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化。 2021年6月以来,老河口市按照襄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襄阳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重点督查,分赴商务局、人社局、城管执法局等单位,采取暗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查走访等方式对若干重点执法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共查找出6个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立即指出并已全部解决。四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探索行政复议调解结案新举措,在复议案件受理前按照公平合理、合法自愿的原则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处理百姓需求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1月至12月,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件,其中立案18件,当事各方对行政复议与应诉方面的服务都给予高度评价。

(五)强化监督制约,实现行政权力制约法治化。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坚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决定决议,主动听取政协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落实率和满意率持续提高。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5%以上;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建立健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实现审计全覆盖。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反馈。实行政务公开和清单管理制度,并及时更新动态,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六)健全矛盾化解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全力化解“疫后综合症”,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化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建立了255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12个行业性专业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财政保障到位。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圆满完成了襄阳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经常性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三是打造“互联网+法律服务”。投资20多万元建成了指尖上的法律顾问——无人律所,市民仅需简单几步操作,就能与律师面对面交流,涵盖快速咨询、材料共享、文书服务、约见律师、视频咨询等功能,开创律所互联网新时代。四是设立便民法律书屋。在洪城门红色驿站设立便民法律书屋,摆放种类齐全的各类法律书籍、文件、期刊、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诉讼常识小册子等法律工具书,并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值班及时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满足了众多希望通过司法途径得到救济的当事人的需求,深受群众好评。

(七)重视法治素养,切实提升干部法治意识。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委(党组)学法制度,保证每季度至少学法一次,积极组织领导旁听法院庭审活动。落实无纸化学法考试工作,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素养。

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督察考核机制不够健全,考核结果运用应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等指标体系,分值权重占比应当按要求提高。二是对法治建设的指导和相关基础工作应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重组后,政府原承担法治建设职责的法治办的相关职能合并到司法行政机关以来,运行顺畅,但很多工作囿于专业人员人数、开展工作的经费保障以及全市执法单位的配合程度等方面存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迫切需要予以重视和解决,从而更有利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基础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不够系统到位。二是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不强、方法不多,推动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履职担当,真正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市委书记任主任,市长和市委政法委书记任副主任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二是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报送和公开制度,做到思想到位、责任上肩、工作落实。三是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常态化。坚持市“四大家”领导带头学法,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市委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党校教育培训等重要内容,有力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与法治运用能力,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意识与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中的表率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全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去。坚持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优化执法环境,特别注重配齐配强专业人才,以“拼抢实”的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为重振老河口雄风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落实好《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法治老河口建设规划(2021-2025年)》《老河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老河口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各协调小组联系,及时了解工作进行情况,推动工作落实落地。二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改进、细化各项措施,并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法治建设的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和定期轮训制度,通过部门组织学习和法治机构组织培训、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法律常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进行普及、提高,着力打造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素质高的执法队伍。



   专此报告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