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07835 | 分类: | 司法 | ||
| 发布机构: |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3-03-27 | ||
| 标题: |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3-03-27 | 终止时间: | 2024-03-27 | 来源: | |
2022年以来,老河口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高效、普法守正创新,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坚持服务大局,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积极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22年以来,对市政府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38件,其中包含重大合同(协议)89件。二是强化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将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目标考核和法治督察等考评指标,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2022年共受理政府行政诉讼案件4件,开庭审理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落实“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有力推动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明确法律顾问参与事项范围,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确保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目前全市46家单位已聘请法律顾问,为有效推动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赋能。
(二)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照《襄阳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抽查评分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工作,重点对教育、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抽查,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证换发工作。根据《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换发行政执法监督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则编号,做好换发执法证信息录入工作,对全市的监督证件办理进行监督审核,2022年8月全市执法监督证考试圆满完成,参考54人,全部通过考试,免考2人,共56人取得执法监督资格。三是不断深化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深入查找问题线索,对涉嫌违纪违法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立案,依法监督处理8起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发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7份,督促行政执法单位整改,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的促进作用。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3起,并通过《问题线索移送函》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四是积极探索涉企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制定《老河口市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工作方案(试行)》,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对企业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在各环节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率先建立起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累计评估涉企行政执法案件15件,对企业不予行政处罚2件,减少罚款数额、不予罚款8件,从快从速办理行政许可2件,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真正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三)秉承为民理念,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通过市政府向各部门转发并在市政府网站解读《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相关部门协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施办法》,告知各行政机关自8月31日起由老河口市司法局统一负责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工作、统一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行政复议决定以各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由老河口市司法局依法送达,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件,立案27件,审结26件。
(四)推进职能转变,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市发展大局统一部署,出台《老河口市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中,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营商环境在法治化轨道上高效运行。二是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下发《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市直单位加强对证明事项的梳理工作,报送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通过征求意见和调研论证,经审议通过,《老河口市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已出台并向社会公示,切实从制度层面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着力提升老河口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软实力”。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精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1版)》的要求,在监管执法时坚持比例原则,灵活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在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的同时,对当事人采取适当形式督促整改和进行教育,需要责令改正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下达行政指导书,加强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全市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梳理本系统适用轻微(首次)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执法监管事项,按规定程序要求制定本系统《轻微(首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布。四是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老河口市创建“无证明城市”专项活动方案》,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着力破除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心的体制机制障碍,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材料,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目前全市31个部门1373项依申请权力事项需要提交申请材料6276项,其中“硬减”免提交的材料1962项,无证明免提交的材料174项,力争用三年时间,建成全省县域证明材料最少县市。五是强化司法服务保障。出台《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暂行规定》,将评估制度嵌入审判管理流程和信息系统,坚决把保障诉权作为保护企业权益的有利方式,涉企行政案件裁驳率降至14.29%。深化“法院+工商联”机制,推出9条举措,保障市场主体“产业链”不断、“资金链”融通。建立涉企案件优先办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实现快流转、快办理,做到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2022年共受理标注涉营商刑事案件54件。依法贯彻刑事司法政策,对涉营商环境案件,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六是做优涉企法律服务。扎实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行动,围绕中小微企业法治观念的盲点、弱点,组织各类政策宣讲,发放惠企政策宣传资料20000余册,覆盖企业近300家,举办“法治微课堂”进商会、企业活动,增强企业依法维权意识。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在股权纠纷、合同违约等方面为受检企业解决法律问题100余件次,切实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新景科技、芙蓉纺织等20多家企业与宏义、正音等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企一律师”合作协议,助力依法经商、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围绕“民企维权、法治需求、人社服务、税务服务”等主题,高质量举办13期民企沙龙活动,收集商会、企业意见170余条,累计解决企业诉求120余件次。
(五)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坚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决定决议,主动听取政协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落实率和满意率持续提高。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建立健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实现审计全覆盖。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反馈。实行政务公开和清单管理制度,并及时更新动态,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六)强化法治宣传,抓牢普法工作核心。一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2月24日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7月出台《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老河口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坚持分类重点推进。紧抓“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常态化,将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市委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党校教育培训等重要内容,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和专题培训班,有力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与法治运用能力。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到100%,累计讲课800余次。突出村(居)民法律普及,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群众基层自治水平,把法治文化、法治元素纳入村(社区)整体规划设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网,使基层普法宣传更加“接地气”。三是开展专题普法宣传。重点围绕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生态文明、疫情防控、反诈防骗等领域,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开展专题普法宣传,2022年共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20余次,覆盖群众15万余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42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使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民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七)突出法治为民理念,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2022年6月,老河口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由市司法局牵头建设、保障运营,相关单位衔接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按照“体现高水平、突出规范化、注重实效性”的工作要求和“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思路,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优化服务,仅用时不到3个月建成了拥有78间调解功能室、占地面积6000余平方米的高标准、规范化的市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形成集信访调处、司法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自运营以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案件300余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受到群众广泛好评。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老河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充分依托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及专业法律人才队伍等资源,着力打造“管理一站式、服务一家人、办事一条龙”的综合性法律服务窗口平台,设置接待柜台、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功能区,以为群众提供专业优质快速的基础公共法律服务为目标,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顺畅,开辟了群众获取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途径。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目标考评等指标体系,目前我市法治建设考评分值权重偏低,应适当提高。二是政务服务效能需进一步提高。仍有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尚未实现专网和综合受理平台的联通,政务服务事项“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不强、方法不多,推动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够。二是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形成,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对于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还没有得到完全的理解与认知,思维模式也有待提高与进步。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党委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形成各部门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市“四大家”领导带头学法,2022年召开3次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出台《法治老河口建设规划(2021—2025年)》《老河口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老河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责任上肩、工作抓实。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抓不懈,善作善成,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法治建设考核方式,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强化公共服务,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持续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筑牢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加大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健全完善法治考试测试制度,切实提升法治素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可靠队伍保障。
专此报告。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