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2-13054 | 分类: | 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 | 老河口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5-25 | ||
标题: | 老河口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老河口市2022年市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 | ||||
文号: | 河职转组办发〔2022〕4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2022-05-24 | 终止时间: | 2027-05-24 | 来源: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市直相关部门:
为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市场主题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要求,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通过了《老河口市2022年市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其中,市直部门事项1030 项(业务办理项1773 项);乡镇(街道)事项168 项(业务办理项185 项);村事项62 项(业务办理项 68项),社区事项54项(业务办理项56项),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清单》的执行落实,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要实行动态管理,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适时对清单进行调整和变更;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清单之外无审批”的纪律要求,严禁超《清单》审批和各种变相审批。
要按照《清单》对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认领,在3.0系统内完善新领取事项服务指南,确保填报正确率100%,并发布;《清单》之外的事项需撤销退回。
市直相关部门加强对镇村两级业务指导,保证镇村尽快熟悉业务,及时实现正常审批。
同时,要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鄂汇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更多办事选择,让企业群众真正体验政务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老河口市2022年市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老河口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附件:2022年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实施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