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04201 | 分类: | 公路 | ||
| 发布机构: |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3-02-15 | ||
| 标题: |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河谷大桥收费站设站收费的通告 | ||||
| 文号: | 河政告〔2023〕9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3-02-14 | 终止时间: | 2028-02-14 | 来源: | |
国道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已建成通车,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鄂政函〔2023〕5号)精神,批准设立河谷大桥收费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时间
自2023年2月16日零时起开始试运营收费。
二、收费对象
对通行国道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
根据有关规定,对通行国道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的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严格落实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
三、收费性质及标准
国道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属经营性收费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经营性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有关事项的批复》(鄂政函〔2023〕5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1.
国道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车型分类收费标准.docx
2.
国道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doc
2023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