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申报流程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6日
索引号: 011158671/2024-1680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中共老河口市委组织部、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4-07-16
标题: 老河口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申报流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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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老河口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启动老河口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申请及兑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老河口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实施后(2023年1月6日及以后),2020年1月6日以来新在老河口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的人才(不向前追溯,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在老河口市缴纳社保,在老河口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二)申请对象(及配偶)在老河口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近5年内无产权房出售交易记录(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二、申请方式

申请对象购买符合条件房产,到税务部门预缴“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个人所得税,取得完税证明后,填写《老河口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兑付购房首付款补贴。

三、申请流程

(一)分类认定

1.申请对象需提交《老河口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开展人才分类认定申请。

证明材料包括:①身份证;②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⑤贡献、成果、奖项、荣誉等证明材料;⑥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人社部门印发的聘用文件;⑦截至申请上月的在老河口缴纳社保记录。

说明:①对于审核中发现弄虚作假的,纳入“黑名单”,3年内不再受理人才项目和支持政策申请。②申请对象同时符合多个人才类别的,按就高原则申请。

2.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个人的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等综合确定人才分类。

(二)资格审核

1.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申请对象首次就业时间、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进行审核,提出发放购房首付款补贴券金额意见。其中:①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实行“一事一议”;②省级领军人才、襄阳市级拔尖人才分别发放12万元、1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税前);③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发放8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税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发放4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税前);④全日制本科生发放2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税前);⑤全日制专科生发放1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税前)。在老河口企业工作,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比照硕士研究生执行;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比照全日制本科生执行;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比照专科毕业生执行。

说明:上述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技能职业资格等均应在现工作单位引进前取得,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为全日制,或2016年12月1日以后录取、采取全脱产方式(读研期间未与单位发生薪资、工作关系)攻读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上述①②③申请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审核认定,④⑤及比照类申请对象由市人社局审核认定。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申请对象本人(及配偶)在老河口市区自有产权住房和近5年内产权房出售交易记录进行核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监管股对申请对象本人(及配偶)在老河口市区5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记录进行核查。

(三)公示

拟兑付购房首付款补贴对象名单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在老河口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购房首付款补贴兑付

为优化购房首付款补贴兑付流程,不再发放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直接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兑付完成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自网签之日起,5年之内上市交易的,需全额返还购房首付款补贴所补贴款项。

四、集中受理时间

2024年度第一批集中受理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7月31日;第二批集中受理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其他有关事项

申请过程中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市委组织部:0710-8221586;市人社局:0710-822427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10-8302117。


附件:《老河口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申请表》


中共老河口市委组织部     

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