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5-16 | ||
来源: |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要求,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体系,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建立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工作机制,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实落地,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取得成效,结合老河口市实际,制定了老河口市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实施方案》。
二、主要依据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秘书处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施细则(2022版)>的通知》(食安办秘函〔2022〕7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转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鄂食药安委发〔2022〕6号)、《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食药安办发〔2022〕6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襄办文〔2022〕26号)等。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总体内容分为四大部分: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目标任务主要是:
1.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根据襄阳市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要求,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原则和标准划分为 B、C、D 三级,依次分配到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并由相应领导干部进行层级包保,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2.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强化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政策解读问答
1.什么是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答:是指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情况逐级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2.《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 号)出台的时间、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出台时间:2022 年 9 月 22 日。
背景:建立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有力举措,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对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拓展和深化,有利于全面精准防控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通知》的实施是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从理念到方法的一次重大创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实践,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有效落实、汇聚监管合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创新实践。
意义:紧紧围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责任分解细化,分层分级落实到具体人,明确职责和任务,通过抓住地方党委政府和食品企业中的“关键少数”,推动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确保出了问题后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3.《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施行的时间是什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施行时间:202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背景: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明显提升,食品产业获得长足发展。但同时仍存在企业未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职责任务不清晰、安全管控不到位等情况,导致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意义:《规定》的出台,将推动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有利于抓住企业关键少数,推动履职尽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利于监管触角深度延展,确保出了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了事、落得了责;有利于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4.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五个100%目标任务是指什么?
答:(1)在产在营获证主体包保覆盖率100%。
(2)五类食品企业总监安全员配备率100%。
(3)包保主体数据归集率100%。
(4)包保督导任务完成率100%。
(5)督导发现问题整改率100%。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保主体)需配备哪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答:除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外,需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可以为专职或兼职人员。人员数量至少配备 1 名食品安全员,根据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多配。
6.同时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五类食品企业指什么?
答:(一)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二)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三)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四)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五)用餐人数 300 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 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 1000 人的单位。
以上五类食品企业既要配备食品安全员,又要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7.包保干部分哪几层?包保主体分哪几级?包保层级是怎么对应的?
答:分层是包保干部按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
村(社区)分为四层。分级是将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A、B、C、D 四级。层级对应:市级领导干部包保 A 级主体, 县(市、区)领导干部包保 B 级主体,乡镇(街道) 领导干部包保 C级主体,村(社区)干部包保 D 级主体。必须保证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保主体)都有对应的包保干部。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实行分片集中包保或网格化包保。
8.“三清单、一承诺”内容是什么?(详细内容附后)
答:“三清单”:即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一承诺”:即包保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9.各级包保干部多长时间对包保主体开展 1 次督导?督导内容是什么?督导方式是什么?
答:督导时间: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 1 次督导。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督导频次。
督导内容:《任务清单》(市级 27 项,县、乡级 23 项,村级 18 项)。
督导方式:包保督导应突出重点、强化风险防范,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开展现场督导;对低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采取集中汇报、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非现场督导。当包保主体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干部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10.各级包保干部督导记录如何及时上传到国务院食安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或 APP?
答:包保干部登陆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或 APP,移动端(APP)应用要通过扫描平台首页的二维码下载安装。用户账号由属地食药安办推送,初始密码为 123456asdf。登陆平台后点击系统上方的“包保干部实施督导”,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填报督导任务记录”,在督导任务记录界面点击“新增督导任务”可增加每季度去包保企业开展督导的次数;点击每条记录最后一列的“督导”,进入“督导任务列表”界面,上传开展督导的记录和资料。
1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保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应当抓好的“三件事”是什么?应当建好的“三本台账”是什么?
答:抓好“三件事”:即(1)日管控: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2)周排查: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 1 次风险隐患排查;(3)月调度: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 1 次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管理情况汇报。
建好“三本台账”:即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12.如何开展对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答:省、市、县、乡要相应建立督查组。各级督查组要对各地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尤其是对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