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10-08 | ||
| 来源: |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 解读类型: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
一、成立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23〕5号)、《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襄政发〔2023〕7号)和《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政发〔2023〕6号)精神,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老河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二、成立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五经普”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组织开展的首个大型普查,对于摸清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新变化、新特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五经普”的相关重点、难点、痛点问题统筹谋划,认真部署,有利于积极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市政府成老河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各有关工作人员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
三、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部署组织实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研究、批准经济普查方案,协调、解决经济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四、领导小组机构组成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老河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国强同志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部门有关领导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乡镇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