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老河口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6-01-16 | ||
| 来源: |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视频方式 | ||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我市制定出台了《老河口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使社会各界及各单位更好地理解《办法》内容,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高效运转、服务社会的有力保障。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管成效逐步显现。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深化,特别是全市深入推进以盘活国有“三资”(资源、资产、资金)为核心的大财政体系建设,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市人大在调研中也指出,需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大盘活力度,提升资产效益。
此前,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在体制机制、权责边界、资源配置效率、盘活利用等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为解决这些问题,响应深化改革要求,并衔接上位法规,制定一部专门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办法》势在必行。其根本目的在于构建一个权责清晰、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监督有力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最终实现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3.《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三、核心内容解读
《办法》共九章,涵盖了从管理体制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基础管理、监督及责任追究的全链条。其核心要义和创新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管理体制:从“分散管理”到“权责清晰的统一监管”
《办法》确立了“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
市政府:加强统一领导,健全管理机制,审查批准重大管理事项。
市财政局: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制度、组织实施、编制报告并监督检查。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承担分类分级的具体管理工作。
各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管理,建立内控制度,承担主体责任。
这一设计划清了监管与运营的界限,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有效解决了过去可能存在的“都管又都不管”或管理碎片化问题。
(二)资产配置:从“预算软约束”到“标准化的硬约束”
《办法》将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贯穿资产配置始终。
强化标准先行:要求建立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对数量、价值、等级和使用年限作出规定。没有标准的,需从严控制。
突出调剂优先:明确建立资产统一调剂制度和公物仓管理机制,要求优先通过内部调剂或公物仓调拨解决需求,能调不租、能租不买。
严格预算与程序:购置、建设等配置需求须纳入预算管理,重大事项需经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
这相当于为资产“入口”设置了“过滤网”和“调度中心”,旨在从源头上解决重复配置、超标配置和闲置浪费问题。
(三)资产使用与处置:从“封闭操作”到“公开透明的阳光交易”
针对资产使用(特别是出租、出借)和处置环节的潜在风险,《办法》设定了严密的防火墙。
使用限制明确:严禁行政单位资产对外投资或设立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需严格审批并控制范围。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律不得出租。
审批权限清晰:对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等,根据资产价值设定了由单位、主管部门、财政局、市政府分级审批的权限。例如,重大资产处置需报市政府批准。
程序公开强制:资产转让原则上应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资产出租应采取公开竞价、公开招租方式,并对租期、租金、续租等做出详细规定。这最大限度地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保障了国有资产权益。
(四)收益管理:从“坐收坐支”到“全口径的收支两条线”
为防止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办法》建立了统一的国有资产收益收支预算管理制度。
收入全覆盖:明确将资产出租出借、处置(出售、报废残值等)、对外投资等所有收益纳入管理范围。
支出定方向:规定收益可用于资本性投入、事业发展、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等。
管理规范化:所有收益按规定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纳入财政预算。这确保了国有资产产生的收益全部纳入财政“大盘子”,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
(五)基础与监督:从“静态台账”到“动态智慧监管”
《办法》强调运用信息化和制度化手段,夯实管理基础,强化监督效能。
数字化赋能:要求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并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流程、动态化监管。
监督立体化:构建了人大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市政府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管理情况,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并鼓励社会公众检举控告。
责任具体化:设专章明确法律责任,对违规配置、使用、处置资产等行为,规定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