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河口市申请类惠企政策兑现操作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5日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11158671/2022-2262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8-25
标题: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河口市申请类惠企政策兑现操作规程的通知
文号: 河政办电〔2022〕1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时间: 2022-07-18 终止时间: 2027-07-1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景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老河口市申请类惠企政策兑现操作规程》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老河口市申请类惠企政策兑现操作规程

为更好、更快兑现惠企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和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22〕11号)精神,对申请类惠企事项简化申报手续。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申请类惠企政策(不包括纳入“无申请兑现”的事项)操作规程如下:

一、提出申请:由享受惠企政策的企业向乡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再向市政府递交申请。

二、即时审查:负责优惠政策审核的主管部门(简称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依据市政府出台的扶持奖励政策,对企业的申请事项2个工作日内启动审查(包括聘请三方评审)确定补贴和兑现额度。

三、函告拨付:主管部门根据审核或评审结果,及时函告财政部门拨款(函告程序按“无申请兑现”线上操作规程办理)。函件应明确依据的政策、具体事项以及政策享受主体的奖补金额,评审结论、审查资料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信息等作为附件附后。主管部门要对奖补项目的真实性、奖补资料的完整性、奖补金额的准确性负责。

四、及时兑现: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提交兑现政策补贴的函件资料,力争在两个工作日,确保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兑现政策的资金全额拨付到享受政策的市场主体。

五、反馈确认:每年度终了,财政部门将兑现政策情况分类汇总,一式三份,反馈给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核对无误盖章确认后,本单位留存一份,送财政部门两份。

六、绩效评价: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于每年度终了三个月内对申请类兑现事项依规开展事后绩效评价,防范风险隐患,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事项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