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1943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4-11 | ||
| 标题: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河口市2025年城乡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 ||||
| 文号: | 河政办发〔2025〕4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2025-03-17 | 终止时间: | 2030-03-17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景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老河口市2025年城乡建设项目计划》已经2025年2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老河口市2025年城乡建设项目计划
为扎实推进我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市委全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要求,锚定“冲刺县域经济中部地区五十强、全国百强,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的奋斗目标,不断强化“制造业第一、工业优先、项目为王、招商为要”的理念,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打造汉江流域城乡共同繁荣样板。
二、主要内容
2025年城乡建设项目计划共有278个项目,建设总投资223.69亿元,2025年计划投资51.24亿元。项目分为未完工续建项目、民生实事项目、新建必做类项目、选做类项目、争取资金项目五个类别。未完工续建项目、民生实事项目、新建必做类项目为2025年重点实施项目,在资金等安排上优先保障。选做类项目和争取资金项目需根据情况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启动建设。重点实施类项目共122个,建设总投资103.02亿元,2025年计划投资27.5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审批程序。列入计划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河政办发〔2025〕3号)要求,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和市投资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启动建设。确需当年实施的选做类项目须向市政府说明项目的紧迫性、年度实施规模和资金保障来源,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后再履行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争取资金项目须在上级专项资金或自有资金到位后方可报请市政府批准,并履行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
(二)强化统筹调度。市城建计划推进协调调度中心(以下简称市城调中心)办公室建立项目调度机制,每月及时通报提醒、跟踪问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项环节专人抓的工作机制,形成环环相扣的压力传导机制。
(三)强化前期推进。市发展和改革局要主动靠前服务,指导建设单位高效完成市投资管理委员会审查和立项审批(备案)手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推行“内转外不转”,一站式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市财政局要充实人员力量,扩充第三方队伍,竭力缩短事前绩效评价和预算评审时间。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优化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程序和时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缩短城乡建设重点项目招标计划公示时间,增加每日招标挂网审批件数,形成部门合力,努力缩短前期办理时间。
(四)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城乡建设项目要素优先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制约重点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资金等问题。分管市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在国家或省层面的相关立项、用地报批问题。各乡镇(街道)加快推进征迁工作。项目单位要用足用活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稳步推进政府债券发行。市财政局和市金剑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高效统筹专项资金,创新投融资方式,突破资金瓶颈,全力保障城乡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