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7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11158671/2026-003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6-01-07
标题: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权责清单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景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湖北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权责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 

湖北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权责清单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及省、襄阳市关于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老河口高新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老河口高新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老河口高新园区行政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老河口高新园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老河口高新园区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案件查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老河口高新园区对外经济活动和招商引资工作;按照权限审批、申报老河口高新园区内各项投资项目;负责老河口高新园区各项经济指标统计。

四、按照总体规划,依法进行老河口高新园区内规划管理;负责按照老河口高新园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老河口高新园区内各类详细规划。

五、根据老河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审批权限规定,负责老河口高新园区内土地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的协调工作。

六、负责老河口高新园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老河口高新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老河口高新园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老河口高新园区人事劳动、人才引进、人才交流、劳动工资、劳动力市场管理、社会保障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融资体系;指导、监督老河口高新园区投融资工作。

九、负责编制老河口化工园区(科技产业片区+循环产业片区)产业总体规划,提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建议;重点围绕循环化工产业,建立与化工企业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掌握企业需求,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好企业生产经营协调、指导和服务。协调解决化工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统筹指挥化工园区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化工园区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或互查;配合做好化工园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协调公安、司法等派驻机构在老河口高新园区内的治安保卫、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案件;排查、解决重大疑难纠纷,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进行安置帮教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对非监禁刑罚人员进行心理和行为矫正工作。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一)进一步理顺老河口高新园区“内外之间”“条块之间”的职责关系。合理确定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与老河口高新园区管理机构职责边界,通过明晰事权促进关系顺畅,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老河口高新园区管理机构突出主业主责,不承担企业之外的各项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社会事务由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三)对老河口高新园区管理的企业内部安全、环保问题,以及与企业直接相关的外部安全、环保问题,由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履行监管责任,市应急管理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