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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风行风信箱受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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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方式:在老河口市政府网站设立“政风行风信箱”,全天24小时接受公民以“信箱留言”方式提交的咨询、建议、表扬和投诉等。受理单位应及时办理、回复网上来信,实现与市民的交流与沟通。
(二)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对已开通信箱单位职责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咨询,以及对其单位与工作人员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投诉。具体范围是:
1、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情况和行政审批制度建设情况;
2、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情况;
3、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
4、部门、单位与行业作风状况;
5、队伍综合素质情况。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信访和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投诉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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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投诉人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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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对象明确,反映内容真实、客观,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
2、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次投诉只反映一个问题;
3、咨询投诉人可选择署名或不署名方式咨询投诉,但鼓励采用署名方式,真实填写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家庭地址,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将问题的解决情况反馈给您;如果您实在不愿意署名,可以再次登陆我们的网站在“信件列表”或点击“咨询投诉的单位”查看有关的反馈信息;
4、咨询投诉人要求“不公开”的,必须署名。先注册,成为市政府网站注册用户,记下用户名和密码,凭用户名和密码方能查询有关反馈信息,否则与您无法联系;
5、一般性政策类咨询问题,欢迎登陆本信箱;比较复杂的政策类咨询问题,请您拨打各单位热线电话,您会得到更加快捷回复。各单位热线电话请登陆各部门网站;
6、咨询投诉人请注意查看各单位的机构职能,以免错投或错过时间而延误问题的及时解决;
7、原则上暂不接受举报。有关举报内容直接登陆市纪委“举报信箱”;
8、咨询投诉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互联网有关规定,违规的信件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
9、您的来信如果不是政风行风信箱的受理范围,将不会审发给相关单位回复。但为了使您的来信中提到的问题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您上传后视作同意将此来信转发给纪委监察部门的“举报信箱”及国家、省政府网站的
“信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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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河口市政风行风信箱受理单位及职能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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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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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请按政风行风信箱受理范围提交“信箱留言”,超出范围的来信无法受理,由于不少来信没有署名,故不能一一回复,请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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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者,您好!
请明确填写要投诉的中心窗口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事发具体时间,以便我们核实情况,作出查处。否则我们无法查处相关责任人,请给予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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