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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信访信箱受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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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的来信属于本信箱受理范围:
( 1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 2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 3 )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申诉;
( 4 )对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 5 )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问题和要求。
涉及以下内容的来信不属于本信箱受理范围:
( 1 )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事宜的;
( 2 )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 3 )需要向来信人求证而又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的;
( 4 )无实际内容的;
( 5 )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推销广告;
( 6 )各种恶意攻击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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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 您的来信将按《国家信访条例》、《湖北省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规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并由湖北省公众诉求信息处理系统及湖北省信访信息系统辅助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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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一般情况下,您的来信将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不超过 30 日的办理期限。( 详见《国家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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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进展情况查询 |
| 您可以通过写信渠道的同一网页,在“我的信件办理情况”中输入查询码( 写信提交成功后系统反馈)和验证码,查询您的来信办理进展情况;同时,您还可以表达对该信件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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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约定 |
当您写信时选择了“愿意公开”来信内容,相关部门办理信件时认为来信内容和回复意见可以“公开”,那么您的来信及回复意见将在您写信渠道的同一网页上向社会公开。
如以上两个条件未同时满足,您可以通过查询码查询办理情况和回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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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投诉人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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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对象明确,反映内容真实、客观,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
2、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次投诉只反映一个问题;
3、一般性政策类咨询问题,欢迎登陆本信箱;比较复杂的政策类咨询问题,请您拨打各单位热线电话,您会得到更加快捷回复。各单位热线电话请登陆各部门网站;
4、咨询投诉人请注意查看各单位的机构职能,以免错投或错过时间而延误问题的及时解决;
5、原则上暂不接受举报。有关举报内容直接登陆市纪委“举报信箱”;
6、咨询投诉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互联网有关规定,违规的信件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
7、您的来信如果不是网上信访信箱的受理范围,将不会审发给相关单位回复。但为了使您的来信中提到的问题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您上传后视作同意将此来信转发给纪委监察部门的“举报信箱”及国家、省政府网站的
“信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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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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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请按网上信访信箱受理范围提交“信箱留言”,超出范围的来信无法受理,由于不少来信没有署名,故不能一一回复,请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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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者,您好!
请明确填写要投诉的中心窗口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事发具体时间,以便我们核实情况,作出查处。否则我们无法查处相关责任人,请给予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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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 市监察局在线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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