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6)申请市级验收的函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6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根据《关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文〔2024〕11号)、《关于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的提醒函》相关要求,老河口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的“襄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较低。襄阳市市政新材料有限公司是襄阳城区唯一一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设计年处理建筑垃圾150万吨,2022年实际资源化利用量仅9400吨,不足设计能力的1%”问题(序号56)已经整改完成并通过自行验收。现申请市级验收。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6)

自行验收情况的报告


按照《关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老河口市人民政府成立验收组,于2025年9月30开展了自行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襄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较低。襄阳市市政新材料有限公司是襄阳城区唯一一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设计年处理建筑垃圾150万吨,2022年实际资源化利用量仅9400吨,不足设计能力的1%。”

二、整改目标

确保老河口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常运转,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力度,提升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常态化巡查监管。每天对我市24处建筑工地以及市区内沿街商铺、住宅小区内部装修装饰等进行常态化巡查,重点加强施工工地现场管控,依法查验施工单位、运输企业证件,按照指定路线运输建筑垃圾运。

2.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治理的通知》的要求,城管局组织工作专班,协调相关部门,进入施工工地,巡查背街门店,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承诺书,实行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襄阳城管委建筑垃圾治理进展情况。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确保老河口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常运转,无故不得停止运行,如果无故停止营业,城管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老河口市环洁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予以责令停业整改和处罚。

2.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遏制偷倒乱倒,提高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率。截至目前,已累计处置建筑垃圾3.98万吨,分类处理率21%,资源化利用率100%。实现运输违规率同比下降100%,消纳场环保整改完成率100%。

3.加强建筑垃圾治理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襄阳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市民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联合部门力度不够。协调相关部门,在施工工地、背街门店、渣土运输过程中,执法力度不够。二是规范管理机制不够。我市没有形成运输车辆、建筑渣土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存在个别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现象。

下一步,城管局将会严格审批监管手续。在每一个建设项目破土动工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渣土运输处置审批手续,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督管理。同时,强化部门联动性。搭建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共用、协同监管,提高建筑垃圾管理利用效率。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验收组认为:老河口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56)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自行验收合格。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