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共发布财政资金等信息214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机构职责信息更新、规划信息公开、惠企政策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房屋公开招租公告等内容。其中:机构设置、机构职责信息更新2项;规划信息公开1项;财政资金政府预决算公开2项、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139项、财政专项资金公开3项、政府债务公开3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公开13项、涉农补贴信息公开2项;其他主动公开决策预公开1项、双随机+公开1项;惠企政策公开2项;房屋公开招租公告45项。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申请人类别全部是自然人,其中予以公开2件,局行政政法股、预算股已及时回复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在老河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对财政政务信息进行主动公开,不断加大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公开覆盖面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专门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财政信息,须经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保密初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再进行公开。局办公室定期督促承办股室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对政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股室、单位认真整改,对财政信息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进行跟踪调查,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老河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不断推进财政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建设,目前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为了进一步推进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农业股、国资股、法规税政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积极协调、督促、指导局相关业务股室按要求落实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构建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股室承办落实、办公室督办协调”的办理机制,对公开的信息由承办股室、分管领导及局主要领导逐级审核把关后予以发布常态化开展公开内容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错敏词问题及时修改,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开展社会评议,接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24.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要相比还有差距;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改进情况:一是加大督促力度,及时更新内容,并督促承办股室及时依法公开财政信息。二是进一步增强了主动公开意识,房屋公开招租公告做到了常态化公开。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公开内容词语规范性审核不够细致,部分单位预决算公开中出现错字现象。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了解群众所需所盼,精准主动公开财政各项政策信息,加大信息内容审核力度,努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8件,其中:人大9件,政协9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协助办理完毕其中:协助办理1件人大代表“关于将孟桥川水库作为城市供水水源地的建议(96号)”,报主办部门综合意见后,该项目已列入计划(C类),主办部门多次到省水利厅对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力争早日实施;其他17件均已完成答复(A类)。办理情况已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