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老河口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襄阳市委市政府、我市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安排,结合部门职责,积极落实稳经济、促消费政策措施,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和作风建设“实干年”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支撑。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14亿元,同比增长24.6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33亿元,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6.36%;非税收入完成3.81亿元。收入总量位居七县市区第3名。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1.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优势,年初认真研究分析撰写了《老河口市2022年省补助收入资金分析报告》,厘清“短板点”、梳理“增长点”,为市领导决策和向上争取提供了充分的参考依据。紧盯上级财政政策,主动联合市直各部门赴省厅10余次,全力争取中央、省市各类资金,按襄阳市口径,截至目前全市向上争取各类资金24.04亿元,超额完成年初任务1.86亿元。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挺进中部县域经济50强先进集体”。
2.做好税收征管和税源培植。结合省财政厅财源建设年活动,对全市重点大额税源企业进行梳理,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收及时入库。抓好新增税源的挖掘工作,培育税收增长点,着力发展新的大额税企。认真研究起草全市财源税源扩量提质实施方案,成立由市领导领衔的财源税源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市财源税源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实施九项财源培植工程、开展八项税费征管提效专项行动、建立五项工作保障机制,促进财源扩量提质,形成“大抓财源、抓大财源”的浓厚氛围。
3.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坚持“无预算不支出”,严格对标预算批复,创新指标下达方式,严把指标拨付进度。人员和公用类支出指标按序时进度分季度下达,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根据项目绩效依申请下达,确保专款专用。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预算执行做到有保有压。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全年累计盘活3700万元。充分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全年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达10.32亿元,指标分配率100%。
2023年,在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财政工作绩效突出(全省前20位),被省政府通报激励,奖励500万元。
(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积极落实稳经济促消费政策措施。会同税务部门,延续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兑现减税降费4.92亿元、留抵退税6375万元;组织全市国有单位为个体工商户落实减免1个月房屋租金299户,减免金额121万元,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扶持力度,设立老河口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基金,已办理应急转贷纾困业务14笔,转贷金额4488万元;成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老河口鑫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新型政银担”改革试点创建工作,已累计提供融资担保2285万元,全市新型政银担保贷款余额1.37亿元;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今年已发放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133笔2.3亿元,财政贴息资金596万元,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推进“政采贷”工作,搭建老河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支持全市31家企业合同融资6395万元,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高达2.8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总额的96.3%,有效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二是进一步提振服务业消费。积极支持全市“五月的鲜花”等各类主题促消费活动;认真参与研究就地城镇化促消费政策措施,努力提振房地产消费;及时拨付“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等惠农促消费奖励资金200万元;安排资金470万元,用于兑现汽车购置优惠政策补贴;安排资金2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引导农村地区加快构建配送顺畅、运转高效的流通网络,促进农村电商消费。
三是持续落实各类惠企政策资金。根据相关文件时效性和市政府新出台文件,专门梳理更新了2023年老河口市“无申请兑现”事项清单44项和2023年老河口市“确需企业提出申请”事项清单22项,拨付时间缩短为3个工作日。已兑付“无申请兑现”惠企资金5682万元,惠及475家企业及个人。各类惠企优惠政策100%兑现,有力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努力以政府的务实诚信,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内生动力。
(三)足额预算优先保障,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一是全力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每月调度资金优先保障各单位工资发放,及时兜底社保基金,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8%。筹措资金7.07亿元用于兑现2022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统筹待遇,保障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确保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本级财政“三保”支出完成34.6亿元,占本级一般预算支出53.2亿元的65.04%。
二是突出义务教育投入重点。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安排资金2.42亿元用于全市教师单列绩效工资;统筹资金1.19亿元,推进白鹤岗小学、童营小学、第七中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等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实现新增优质学位3100个,义务教育大班额比例下降至1.8%。
三是加强困难群众托底保障。筹措资金4827万元,保障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750元、增长6.38%,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600元、增长11.11%;及时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502万元,支持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统筹资金2.64亿元,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全市特殊困难群体完成参保资助39488人,做到应保尽保,不落一人。
(三)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对部分新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专门聘请第三方机构深入全市292个单位对绩效指标体系进行调研培训,建立完善全市个性化指标体系;重点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各部门绩效评价整体水平提升,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有效衔接预算绩效评价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评审项目507个,审核资金17.26亿元,审减2.66亿元,审减率15.14%。
二是提升政府采购管理质效。建立财政、科经、金融机构政采贷工作群,定期通报政府采购中标供商信息,强化了政府采购信息共享。专门下发通知实行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员制度,组织专题培训8次,努力规范操作流程、提高政策水平,全市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员队伍已达161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已达100%。政府采购指标考核在襄阳市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监测考核中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三是强化国有资产和资本管理。圆满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任务,积极谋划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管资本”这条主线,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初步建立了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国资管理、监督、运营体系新机制,构建了“1+3+N”的国有资本监管架构。积极探索、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实行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对金剑国投、汉江产投公司推行授权管理。通过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管理、薪酬考核评价和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等,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全面提升国资国企治理效能。清廉国企工作被湖北电视台宣传报道。
同时,我局预算编报、财政总决算、财政金融、财政科教文系统、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投资评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12项工作被省财政厅表彰表扬,全局宣传思想、招商引资、深化改革、学法用法、平安建设等工作也荣获全市先进单位。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重振老河口雄风的关键之年。市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襄阳市委、市政府以及老河口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制造业第一、工业优先、项目为王、招商为要”的理念,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多措并举推进财源税源扩量提质,助力实体经济行稳致远,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为奋力冲刺全国百强,重振老河口雄风贡献积极的财政力量。
(一)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以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为抓手,规范预算管理体系,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现代财税制度框架,持续强化“三保”能力。一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健全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财政承受能力情况,动态调整完善支出标准,逐步建立支出标准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约束机制。坚持无预算不支出,严格预算调剂管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督促部门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坚决防止挪用、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二是兜牢“三保”支出底线。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和全省社会保险工作会议精神,从2024年起要对原记账处理的存量职业年金和当期职业年金做实,并上划省级统筹管理。经测算2024年当年需增加预算2.25亿元,未来5年每年需增加预算1.4亿元左右,财政收支矛盾将进一步突出。必须严格财政支出顺序,做好财力安排及库款保障。坚持“三保”支出绝对优先位置,设立“保工资”账户,实现工资专户发放,确保“三保”支出不出现财政支付风险。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健全过紧日子制度、严格过紧日子执行,强化过紧日子监督,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压减5%以上,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预算只减不增,各部门公用经费人均压减2000元。进一步把牢预算支出、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更多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惠民生、强信心、稳增长、促发展。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和指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落实对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制度,绩效评估意见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重要依据,提升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做实部门自评,做优财政评价,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通过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财政资金使用优质高效。四是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及时做好库款调度,更好服务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力度,优化形式、扩大范围、细化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一是稳妥实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3—2025年)。加强国资国企管理,加快推进金剑国投市场化改革,探索构建“1+5+N”的国有资本监管架构。按照双方授权经营协议和授权事项清单,加强对平台公司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强化绩效考核评价,实行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管理,进一步做大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融资能力。二是积极推进国有“三资”清理盘活。按照《老河口市国有“三资”清理盘活工作方案》,严格对照时间要求,深入推进全市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及资金清查和全市行政事业性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资产清查工作,深入挖掘资金资产资源潜力;积极配合实施“一地一策”,推进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及时回收盘活闲置低效用地;支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理顺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一村一策”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是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健全地方债务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和防范地方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根据上级决策部署,我市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制的老河口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地方债务工作,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形成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分类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依托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监测系统信息化手段,逐笔逐条录入相关债务和项目基本信息,逐项明确后续化债的具体措施、资金来源,建立债务监管和风险化解长效机制。认真做好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支持性政策措施,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债务融资管控,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加大督办和监管力度。督促平台公司定期向财政、国资部门报送各类债务规模及还本付息情况,做到实时预警、即时反馈,以便及时研判、共同采取措施化解到期违约风险。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定期监审评估,坚决查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三)努力涵养培植财源,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一是不折不扣落实惠企纾困政策。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企纾困政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惠企资金优先安排,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内生动力,不断涵养培植壮大财源。二是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抓“三争”。紧盯上级财政政策,深入分析研判,把握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厘清“短板点”、梳理“增长点”,积极向上沟通协调,主动配合、精准发力,全力以赴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不断做大财政资金“蓄水池”。三是推进财源税源扩量提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财源建设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与财政增收良性互动,把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作为财源建设的第一目标,成立由市领导领衔的财源税源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市财源税源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实施九项财源培植工程、开展八项税费征管提效专项行动、建立五项工作保障机制,促进财源扩量提质,形成“大抓财源、抓大财源”的浓厚氛围,努力实现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达到7%以上。
(四)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建立沟通、协商、监管等工作机制,定期参加市纪委监委、巡察、审计等部门协调会议,依法依规加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督,有计划开展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
2023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