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6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2022年老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可直接与老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

办公地址:老河口市东启街友谊道子4号

联系电话:0710-822242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并由我局审批、核准、备案的非涉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规定的公开渠道和载体上,公开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同时,重点做好办事指南、办理过程信息、咨询监督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节能审查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增强。

二是在专业领域的工作需进一步夯实,特别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扩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