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老河口市发改局审核的农村福利院社会代养人员收费成本监审报告通过市发改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30日。社会各界可在该项目公开期间,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发改局价格监测中心。
信函邮寄:老河口市东启街友谊道子4号发改局105室
电子邮箱: 3500292544@qq.com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李芳芳 19986266135
附件:老河口市农村福利院社会代养人员收费成本监审报告
老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30日
关于老河口市农村福利院社会代养人员收费成本监审报告
一、成本监审项目
《老河口市老河口市农村福利院社会代养人员收费成本》。
二、被审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老河口市民政局上报的定调价申请,我市共有公办农村福利院11家。农村福利院职能主要是收养农村集中养护的特困供养人员、社会孤老残幼弱势群体。根据我市农村福利院社会代养情况,分为A、B两类,A类:光化农村福利院、张集镇农村福利院、孟楼镇农村福利院、薛集镇农村福利院,(A类为社会代养人员占福利院养老床位的20%以上),B类:袁冲乡农村福利院、竹林桥镇农村福利院、李楼镇农村福利院、洪山嘴镇农村福利院、洪山嘴镇农村福利院付家寨分院、仙人渡镇农村福利院(B类为社会代养人员占福利院养老床位的10%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及有关定价成本监审的规定,市发改局对具有代表性的其中三家农村福利院(张集镇农村福利院、孟楼镇农村福利院、袁冲乡农村福利院)代养人员收费定价实施了成本监审。
1、张集农村福利院属2013年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投资为640万元,占地面积21亩,建筑面积6100余平方米,拥有床位186余张,基本满足了本镇特困供养老人集中供养的需求。张集农村福利院共入住院民77人,其中集中特困供养人员42人,代养人员35人,工作人员15人,每一个房间配备了卫生间、洗澡间、太阳能热水器、电视机、空调等等。建立了老年人活动室,空调、电视、麻将、棋牌一应俱全,安装了监控器、烟感报警器、呼叫器、灭火器材、消防喷淋,有效的保证了老人的安全问题,杜绝了意外事情的发生。
2、孟楼镇农村福利院位于杨岗村一组,占地面积12006平方米(18亩)。该福利院始建于2004年春,建筑面积2210平方米,2004年10月22日交付使用,设置床位64个,投资200万元。为了改善五保老人居住环境,2015年,又向上争取资金6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2万多元,新建宿舍18间,建筑面积510平方米,新增床位26张,新建宿舍配备室内卫生间,铺设复合地板。目前总建筑面积2720平方米,总床位86个。配备灭火器80个,每个房间都安装了喷淋设施。配有文体活动室、餐厅、会议室、医务室、值班室、护理室、澡堂、专用电话、呼叫器、烟感器、监控设备、无塔供水设施等。现入住院民53人,社会人员19人,工作人员14人。
2、袁冲乡农村福利院﹙公办养老机构﹚位于袁冲乡纪洪街15号,2005年6月份建立的福利院,属公办非营利性机构。实占地面积8705㎡,建筑面积3705㎡。现有住宿楼1栋、办公楼1栋;食堂1栋,活动室1层,门卫1间,床位62床,实入住特困供养院民21人,代养院民1人,厨师2人,护理人员5人,厨师和护工都办理有健康证和护理证。
三、成本监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3、《湖北省价格条例》;
4、《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2021年版)》(鄂发改规[2021]3号);
5、《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
6、《湖北省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成本监审办法》(鄂价成[2016]112号);
7、3家福利院提供的与成本费用相关的财务报表及账簿等资料。
四、成本监审程序及方法
(一)成立成本监审工作组。本次成本监审工作由老河口市发改局价格监测中心陈劲涛、李芳芳两名工作人员组成监审小组具体开展工作。
(二)发送成本监审通知。老河口市发改局价格监测中心向张集镇农村福利院、孟楼镇农村福利院、袁冲乡农村福利院下达了社会代养人员收费成本监审通知,要求其提供与成本监审相关的凭证数据资料。
(三)资料审核。张集镇农村福利院、孟楼镇农村福利院、袁冲乡农村福利院按照成本监审通知的要求,向老河口市发改局价格监测中心报送了相关财务报表、成本费用支出明细、人员编制等相关资料。成本监审工作组对其报送的相关成本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
(四)实地监审。成本监审工作组对被监审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账簿、凭证以及与成本相关的文件资料、实物资产进行了现场审核。
(五)集体审议。老河口市发改局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股召开专题会议,对老河口市农村福利院社会代养人员收费成本定价成本监审数据进行了集体审议。
(六)情况反馈。老河口市发改局价格监测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成本监审结论情况反馈至老河口市民政局。
(七)出据成本监审结论。
(八)着重查阅了2021、2022、2023年度的财务资料数据和原始凭证,并对福利院的整个经营状况进行了座谈、了解,本着“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原则确定其定价成本,定价成本由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等构成。
五、2021年-2023年三年平均成本核定、核减情况及理由
参照《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试行)》,结合企业成本会计相关规定和福利院老年实际成本情况,我们采用福利院2021年至2023年财务账面数据和资产当量数据对该福利院代养服务的护理费成本和床位费成本中的各项成本构成费用进行了核实,对不应计入成本的费用进行了核减,对几种业务共有数据进行分摊。
床位和护理服务成本需按照相关性原则对经营者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进行合理归集和分摊。
(一)直接成本归集。能够独立核算的与床位或护理服务直接相关的成本,分别计入床位费和护理费。床位服务直接相关成本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清洁、勤杂人员等)、水电费、燃料费、消毒费、固定资产折旧、维修费、房屋租赁费等与住宿床位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护理服务直接相关成本包括护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护理器械及耗材费、护理人员培训费等与生活照料、护理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
(二)共用成本归集。床位或护理服务与其他服务共同使用人员、水电、资产等情况的,应当采取收入比例等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共用成本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水电费、公共活动经费等。
1、人员工资。按2021年至2023年现有人数和工资发放表核定。工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据实核定。
2、床位费。床位费成本包括职工薪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招待费、燃料动力费等。
3、护理费。护理费成本主要是职工薪酬,按实际在岗人员和辛苦程度核定,再根据护理人员与老人的比例,核算出各类别护理费成本。
4、床位费和护理费服务直接成本按人员比例分摊,共用归集成本按工作人员占比比例分摊。
成本核增核减情况及其理由
按以上方法经审核,主要核减项目如下:
1、核减掉与对外养老无关的相关人员费用,如食堂人员、疗养院人员、借调走的人员、内退人员工资及其他人工费用。
2、核减掉办公费中已经在固定资产折旧中核算的购置费。
3、核减掉办公费中已经在固定资产折旧中核算的购置费。
4、招待费按全年事业收入的5‰核定,多余部分扣减掉。
5、核减掉用于罚款的其他管理费用支出。
6、其他公用支出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扣公务接待费和维修费)的15%。
六、定价成本
本次审核的老河口市农村福利院代养服务收费定价成本为:
1、单位护理费定价成本为:
(1)、特级护理费成本为:706.65元/人.月;
(2)、一级护理费成本为:504.75元/人.月;
(3)、二级护理费成本为:353.32元/人.月;
(4)、三级护理费成本为:220.83元/人.月;
2、单位床位费定价成本为:369.14元/月.人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审核的定价成本是市农村福利院除主营业务(优抚和疗养)之外的对外代养老人的服务费成本。
2、本次审核的床位费、护理费等包括厨房发生的所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