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5日
信息来源:公安局

2021年,老河口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聚焦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部署要求,以提升公安机关依法治理能力水平为目标,以继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载体,以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智慧法治”体系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中心任务,创新推动制度机制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狠抓主体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健全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各类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一)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视频监控共享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021年,投资355万元新建设了两个城区350兆警用数字基站、更新了社会治安监控共享平台、升级了110报警台接处警设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搭建立体防控网。

老河口市公安局始终把常见多发的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摆上突出位置,有效打压了各类犯罪活动空间。一是建立“一居一警”制度。 老河口市公安局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市区二十五个社区配备二十五名专职社区民警。通过建立警力下沉机制、警务联勤机制、工作报告机制、示范奖励机制、责任倒查机制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二是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情报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情报信息的获取并对其进行分析、研判,进而准确把握社会治安的发展变化规律、特点和趋向,做到打击有重点、防控有目标。三是按照“三级巡防”、“圈层防控”工作机制,在城区主干道、次干道屯警备勤,同时广泛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社会面日常巡防工作,将巡防力量延伸至各类警情易发生部位,通过区域辐射,时域延伸,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增强公安机关的震慑力和管控力,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减少“盗抢骗”等可防案事件的发生,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高危人员、场所的管理。进一步深化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五是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治安、消防事故。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防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及运输活动。

二、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结果反馈制度。加快“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全面、及时、规范录入执法办案信息。

老河口市公安局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按照《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及时审查移送手续和材料。决定立案的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决定不立案的,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连同案卷材料三日内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院、法院、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经常性的信息通报制度,沟通掌握的有价值信息、线索,实现资源共享。执法办案信息全面、及时、规范录入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三、依法处理扰乱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

截止2021年11月18日,老河口市公安局共依法处理扰乱单位秩序案5件、阻碍执行职务案件5件,有效地维护了行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检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突出公开中重点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高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一)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老河口市公安局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二)信息化推动警务公开制度建设。老河口市公安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办理行政案件一律在湖北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交管信息应用平台办理。按照《2018年襄阳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警务公开制度建设覆盖面达100%。

加强公共信用信息采集、应用、公开、共享,推动和促进“信用河口”建设,按照市信用办“双公示”的要求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老河口市公安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