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提高全市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根据《老河口市“医疗救助慈善基金”运行工作方案》河医保发【2024】5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医疗救助慈善基金”救助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如下:
序号 | 所属 乡镇 | 姓名 | 性别 |
家庭住址
| 救助 理由 | 本次纳入救助金额 | 本次批准救助金额 | 备注 |
1 | 洪山嘴镇 | 张正有 | 男 | 军对河村4组 | 特困供养 | 14932.21 | 14932.21 |
如对以上救助有异议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7771105211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