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老河口市汉口路384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办公电话:0710-8222188
(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在局党组领导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意识形态、政风行风建设、内部审计工作,协调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队)工作。联系电话:0710-8226912
(二)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市教育局机关政务,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起草重要文件;负责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以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以局名义发文文稿的审核以及局机关公文管理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工作、教育宣传及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和档案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收集整理编纂教育志;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问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局机关重要接待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组织实施教育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联系电话:0710-8226920
(三)基础教育股(体育卫生与艺术股)。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规范办学工作;规划、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材建设,组织地方教材的编写和申报,负责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信息化、图书、教学仪器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生德育教育,指导中小学各类专题教育和科普工作,管理中小学各种竞赛活动;负责初中、小学学生学籍及毕业证书审验;指导学校卫生与艺术教育、军事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健康校园建设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全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工作,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落实关心下一代工作。联系电话:0710-8227355
(四)学前与成职教育股。统筹协调全市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民办学前教育审批和公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协调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工作;负责普惠性幼儿园、市级示范幼儿园的评估认定,省、市级示范园的申报工作;参与编制全市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规划;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材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工作;统筹全市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协调指导全市职工岗位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协调指导全市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和民办学历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联系电话:0710-8228033
(五)人事股(离退休干部股)。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拟订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队伍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协调指导各类学校的工资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教师的招聘调配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和选拔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工作,负责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初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外事、“双拥”等工作;负责师德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组织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中外教师的交流与外籍教师的聘请、审核、申报和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法规、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负责做好学校及社会的用字、用语规范化工作;组织培训普通话师资和地方语言文字工作人员;指导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联系电话:0710-8228936
(六)安全股。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和信访维稳工作,制定规划,指导督办、协调处理教育系统安全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和一般性的政策咨询答复,负责信访件的转办、督办和落实工作;负责管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治安综合治理、校内安全保卫和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指导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校舍、实验器材、食品和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校园及周边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联系电话:0710- 8225995
(七)财务管理股。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负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机制资金落实工作;落实国家、省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监督与统计;参与编制市级财政教育经费的预决算,编制下达全市学校、单位年度教育事业费项目预算、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及其它教育税费的计划安排;负责教育专项事业费的分配及日常管理;负责国家、省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市本级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会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经费收支管理全过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收费标准,负责学校收费管理;负责拟定全市学校及单位基本建设经费分配方案,指导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务核算(中心)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筹措工作;指导教育基本建设和投资规划工作;指导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710-8228115
(八)教育规划与督导股。参与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全市学校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制订教育督导制度和政策措施;负责制订年度督导计划和重要督导方案;负责年度教育目标的实施和政府教育目标的督办工作;负责对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政策的情况、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及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负责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指导省级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负责市级示范学校的评估工作;负责市级兼职督学的聘请和管理,组织培训督导人员,组织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承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10-8228051
机关党组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章程和规定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