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商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凡与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将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老河口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老河口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网址:http://www.lhk.gov.cn/xzbm/lhkswj/zcfg/;还可采用报纸、微信订阅号:老河口招商(微信号gh_4280020f3014)、广播、电视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政府信息生成后,本机关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见附表)
四、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老河口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0—8223481;传真号码:0710—8230219;通信地址:老河口市北京路260号;邮政编码:441800,邮箱:lhksswj@163.com。国定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市政府网站的政风行风信箱进行投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
老河口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传真电话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法人/其它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传 真 电 话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申请时间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信息内容描述 | |||||
信息用途 |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可以任选一项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