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李楼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湖北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李楼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高新园区(李楼镇)以下信息:

(一)高新园区(李楼镇)领导及分工情况;

(二)高新园区(李楼镇)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三)高新园区(李楼镇)规章;

(四)高新园区(李楼镇)文件;

(五)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六)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

(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湖北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李楼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老河口市李楼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公开资料及公开信息查询。

二、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按照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布日期等数据项编写。

三、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镇政府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湖北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李楼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湖北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李楼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湖北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李楼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湖北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李楼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湖北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李楼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湖北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李楼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下:

办公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李楼镇李楼街214号;

邮政编码:4418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0-8253027; 电子邮箱地址:564170757@qq.com

五、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湖北老河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李楼镇人民政府)投诉、举报,举报投诉邮箱:5641707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