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湖北科飞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以便广大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科飞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5000t/a湿态硝基胍重结晶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科飞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老河口市化工园区(科技产业片区)振兴路
建设规模:利用现有6号厂房建设硝基胍生产线,购置溶解/结晶釜、离心机、液相色谱仪、母液储罐、投料站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5000吨湿态硝基胍重结晶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科飞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襄阳市老河口市经济开发区氢能科技产业园振兴路东段1号
联系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0170-8222566
电子邮箱:389245671@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联系人:武工
联系电话:027-87855202
电子邮箱:zhyhbkj@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准备阶段工作(含资料收集、初步现场勘察和工程分析、环境信息公示等)→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工作成果、报告书初稿形成后环境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报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预测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固废、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水、气、声、固废、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拟建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环境相协调,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请注明“湖北科飞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5000t/a湿态硝基胍重结晶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