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下穿通道标准地名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0日

广大市民朋友:

为规范交通类地理实体命名管理,严格遵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开展命名工作,我市铁路下穿双向四车道通道工程即将投入使用。该设施属于《地名管理条例》界定的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构筑物,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标准地名,广泛征集群众评议意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工程为跨铁路机动车下穿通道,总长度353米,下穿主体结构段长约59米,设计双向四车道,承担城区跨铁路东西向机动车通行功能。结合工程规模、通行属性及本地同类市政设施定名惯例,通名确定为“通道”。本次拟定三组候选标准地名供市民评议选择,分别为:

1. 大东门通道:以老城历史地标大东门作为专名,地处老城核心片区,辨识度高,契合本地历史人文特征,方位指向清晰;

2. 东启街通道:依托紧邻主干道东启街定名,适配城区路网体系,便于导航标注、文书登记,贴合周边道路布局;

3. 机场路通道:匹配城市远期机场路规划布局,兼顾城区向西拓展建设需求,利于远期交通一体化管理。

市民可对三组方案提出赞成、修改意见,也可自行构思合规新名称并附带命名理由。

二、命名法定规范(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

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本次通道命名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本次核心审核要点,名称需匹配本项目下穿铁路、双向四车道的交通属性与区位特点);

(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避使用生僻字;

(四)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严禁使用国家领导人姓名命名;

(五)不以外国人名、外国地名作为专名;

(六)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业商标名称作地名;

(七)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名称,一般应当与所在地地名统一。

三、意见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月19日—23日,逾期无反馈视为无异议。

四、意见提交渠道

1. 线上提交

①电子邮箱:280244702@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标注「通道命名意见+姓名+联系电话」;

②政府官网民意征集专栏:登录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官网在线留言提交;

③政务新媒体: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后台私信反馈建议。

2. 线下提交

①市民政局四楼区划地名股;

②信函邮寄:老河口市民政局航空路123号,宋少伟收,信封备注“通道命名征集意见”,邮编441800;

3. 咨询电话:0710-8362021(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

五、后续处置说明

1. 征集期结束后,市民政局汇总梳理全部群众意见,结合工程区位、规模、路网规划、历史文化综合研判,形成初步命名方案;

2. 市交通运输局拟定方案按法定流程上报市政府审批,最终确定的标准地名将通过政府官网、本地官方媒体统一公示;

3. 所有有效群众建议全部登记归档,合理优质建议将纳入地名审批佐证材料留存。

诚邀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共同确定贴合城市区位、合规规范、便民易记的标准地名。


老河口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