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力量,采取有效办法,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非涉密政府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围绕群众关注密切的方面,依规公布相关信息65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涉农补贴申报指南5条、补贴申报信息5条、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答复2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双随机、一公开等内容,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本年度未发生泄密事件。为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审核,2024年我局重新修订了各股室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模板,由办公室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发布的审核,力争信息应发尽发,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严肃性。平台信息指定专人发布,定期对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度做好自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推动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确定了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持续跟进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及反馈工作。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把“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平台,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部署要求,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开展社会评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贴切群众、方便群众,我局行政监管执法信息采用了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工作门户网站上公开,目前已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行政检查行为近337件。在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307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行政处罚237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检查22项、行政征收1项、公共服务12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本年失效件数 | 予以修改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不含予以修改) |
规章 | 0 | 0 | 0 | 0 | 0 |
行政规范 性文件 | 0 | 0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37 | ||||
行政强制 | 1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 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1.检查力度不足。以往发布的附有链接的信息存在链接失效的问题;2.信息更新不及时,业务股室的政务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本年度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力度,要求负责人员定期对已公开信息链接进行核实,保证已公开信息安全有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干部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发布效率。
(三)2024年度存在问题:公开信息内容审核力度欠缺,已发布的信息频繁修改。
(四)下年度改进举措:加强需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相关科室编辑完成后经分管领导审阅修正,再由政务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共收到市人大建议11件,其中牵头主办7件、共同主办1件、协办3件。市政协提案14件,其中牵头主办11件、共同主办1件、协办2件,共计25件。在7月上旬,涉及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的建议案和提案已全部形成答复意见稿并向各代表或委员以及主办单位沟通和征求意见;8月,与相关代表/委员见面并签署意见。截至9月1日,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议案已全部办理完毕,满意度达100%,“非常满意率”高达90%,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人大建议:
1.《关于老河口野生大豆品种保护的建议》46号;
2.《关于提升粮食产后烘干服务能力,保障粮食品质的建议》47号;
3.《关于加强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后续管护建议》49号;
4.《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持续显现的建议》50号;
5.《关于加大对基本农田土壤检测的建议》54号;
6.《关于对着力培养非遗文化传承人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相结合的建议》75号;
7.《关于加强旅游宣传,提高我市旅游项目知名度的建议》76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散养宠物管理的建议》89号。
政协提案:
1.《关于建好“大环路”编织独具老河口特色的环形乡村产业带的建议案》1号建议案;
2.《关于推动我市中草药种植产业链发展的建议》23号;
3.《关于科学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筑牢乡村振兴之基的建议》25号;
4.《关于持续推进和美乡村建设的建议》29号;
5.《关于开展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的建议》30号;
6.《关于数字化赋能农业发展 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的提案》36号;
7.《关于提升粮食产后烘干服务能力的建议》39号;
8.《关于老河口野生大豆品种保护的建议》45号;
9.《关于大力发展农业企业 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54号;
10.《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设的建议》59号;
11.《关于推进水产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建议》72号;
12.《关于打造精品梨桃景观带、推进我市农文旅融合发展的建议》82号;
13.《关于以高质量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片,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83号;
14.《关于在农村宅基地大力种植果树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84号;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共计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3.7万亩。其中:
2023年结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万亩,建设地点涉及仙人渡镇等3个乡镇共计7个村,于2024年4月完工;
2024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7万亩,建设地点涉及孟楼等5个乡镇共计8个村,于2024年5月29日开工建设,11月底全面完工;
2024年常规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2万亩,建设地点涉及李楼镇等4个乡镇共计6个村,于11月全面开工建设,截至12月底总工程量已完成75%。
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