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河口市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1日

根据湖北省农业厅、财政厅印发《湖北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鄂财农规〔2017〕24号)文件规定,切实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和销售病害动物事件发生,达到有效控制动物疫病,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的。

经审核确认,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期间,全市10个乡镇(办),共计收集、处理病死猪103847头;按照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共向全市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和处理相关企业拨付补助资金7269290.00元。现将具体补助资金数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核实,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举报电话0710-8221173,0710-8260676。




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