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河口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评审后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8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58号)文件,下达我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500万元。我局根据省厅要求制定了《老河口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经我局“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通过,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老河口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评审,以每吨补助50元标准对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进行核减后,第三方公司拟定了资金分配方案,现公示如下:

老河口市后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9610.65元;

老河口市金农丰养殖专业合作社156090.80元;

湖北五好农业有限公司213462.99元;

老河口市彤彤生态养殖场65015.23元;

湖北鑫慧牛业有限公司720049.27元;

老河口市宏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2515.49元;

襄阳泰牛农牧食品有限公司111835.08元;

老河口市艳娟畜牧场83161.32元;

老河口市红腾养殖专业合作社58802.18元;

老河口市九盛牧业有限公司683436.60元;

老河口市鸿益达家庭养殖场65016.22元;

老河口市佳洋畜牧养殖有限公司69896.93元;

湖北长投双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30944.56元;

湖北中元新能源有限公司594173.67元;

湖北金合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82310.49元;

老河口市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54369.27元;

老河口市亿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302416.26元;

老河口市齐静静再生资料回收中心279402.15元;

湖北省广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48490.84元。

合计475.1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4 日

联系电话:0710-8193759

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