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2025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0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洲猪瘟的生物安全防控水平、促进生猪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延伸生猪产业链条,保障市民“菜篮子”肉食品供应,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鄂财商发〔2016〕79号)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农牧发〔2024〕1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合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解决我市生猪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绩效目标

提高规模养殖场防疫能力,全年生猪出栏量超过110万

头,较去年增长10%;能繁母猪存栏达到4.5万头以上与去年持平;全年检测口蹄疫7000头份,猪瘟2000头份、非洲猪瘟2600头份,符合我市控制生猪传染病的检测要求。

三、奖励资金使用计划和实施内容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鄂财产发〔2024〕104号)文件及《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 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鄂财产发〔2025〕23号)我市共获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752万元。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坚持“引导生产、强化防控、延展链条、责权对等、注重绩效”的原则进行分配。结合我市实际,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重点支持生猪稳产保供、无疫病小区、安全生产奖补等方面。

(一)稳产保供资金220万元。其中140万元用于2025年新建标准化猪舍的奖补;标准化猪舍面积单栋不小于1000平方米,且该场户配套完善的生物安全防护设施;50万元用于2025年度标准化猪舍除尘除臭工艺建设,使养殖场周边环境不断提升,减少因养殖造成的信访事件发生;除尘除臭工艺需严格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30万元用于购买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如溴、碘、氯等类消毒剂及高效低毒的灭蚊蝇制剂,防护设备等。物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或询价的方式进行。物资发放对象为生猪养殖场户,物资领用需建立、使用台账,做好全程记录。

(二)对老河口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国家级非洲猪瘟无疫

小区奖补150万元。

(三)用于生猪养殖场安全生产奖补资金350万元。鼓励生猪养殖企业扩大产能并按照检疫流程规范出栏,企业自愿申报。补助对象为全市所有生猪养殖场户,补助标准为养殖场每出栏一头生猪奖励不超过3元,以湖北智慧兽医云平台系统在2025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期间检疫出栏数据为准(不含出栏的仔猪及二次育肥猪,仔猪是指从出生至断奶的幼猪。二次育肥猪是指在生猪出栏后的短时间内,由另一养殖场户对其进行二次饲养后出栏销售至屠宰企业的育肥猪)。

以上三项奖补项目,除用于购买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外,生猪养殖场户未开展粪污治理,或者开展了粪污治理,但是对环境可能造成污染的,不给予奖补。

(四)技术推广及防疫服务。统筹安排32万元,用于

对全市10 个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在发展生猪生产服务中,所开展的各项技术推广、畜禽圈舍消毒灭源、动物生产数据及疫病监测等工作奖补。奖补资金额以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服务区域内生猪年出栏量分别占全市总量的百分比综合考量。本项奖补绩效指标为:各乡镇三元猪养殖率达到95%以上;生猪口蹄疫、猪瘟免疫率达到100%。生猪生产及疫病数据上报及时率、准确率达到95%;考核不合格的乡镇,按不合格比例扣减对应奖补资金。

新建猪舍奖补、猪舍除尘除臭工艺建设企业需提供环评、用地等方面规范手续。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建设内容现场评审,按照不高于评审金额50%的标准进行奖补,评审费用由各养殖业主根据所获奖补比例分担,不得挤占奖补资金。

四、质量指标:

非洲猪瘟疫情发生率≤0.1%、无疫小区建设完成率 100%、防疫物资使用效率 95% 以上、生猪养殖技术推广覆盖率 90% 以上、养殖场环保达标率 100%、疫病检测阳性处置率 100% 等质化指标。

五、项目实施

方案通过后,由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老河口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实施。各部门职责如下: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单位遴选经公示后实施,现场验收、绩效评价、养殖技术指导;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专账管理、资金使用审计;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企业申报材料初审、现场核查、日常养殖服务及服务成效考核,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所在地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向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验收。

六、严格资金监管体系,构建完整的绩效管理闭环

2025 年度奖补资金使用完毕后 3 个月内,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开展全面的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价结果作为老河口市下一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项目设置的重要依据,对评价不合格的资金子项,下一年度优化资金使用方案,调整资金分配比例。

七、资金拨付方式

完成建设内容的企业,由所在地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向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促进中心)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造价咨询库中选取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决算评审,评审结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依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由资金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公章报市政府签批。奖励资金通过“一折通”直达企业账户。

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老河口市财政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