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人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6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总体情况

老河口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及时、安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根据《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2021年,老河口市人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项共计36条信息,其中:公示公告14条,招聘录用22条。

(一)组织管理政务公开落实处。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单位主要领导监督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协调抓,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列入工作实效考核内容。明确了专人为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按照依法公开、求真务实、重点突出、便于监督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通过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老河口论坛、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等多个渠道广泛公开市人社局相关信息,向公众告知人社部门政策法规并展示人社风采。

(二)讲求实效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老河口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责》已通过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老河口市26个试点领域涉及的18家重点部门按照编制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已按时报送。

二是日常开展政务新媒体信息宣传工作。按照老河口市政务公开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湖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制度对政务新媒体工作分工定责、信息审核和安全保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立足部门职能,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坚持用户思维,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i襄阳”个人服务专区和线下实体大厅,打造从出生到养老的数字生活服务体系。拓展个人事项服务场景应用(25件),人社部门牵头2件,配合11件。拓展企业经营全周期服务场景应用(29件),人社部门牵头2件,配合19件。二是落实市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跨市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人社共101项。三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按照省、襄阳市的要求已做到“应领尽领”“全量发布”,并根据省政务办的要求进行不定时动态微调,完成情况达到100%。2021年4月份市政府印发了《老河口市2021年市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人社系统下沉街道、社区的市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人社共53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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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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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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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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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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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及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仍存在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今后,市人社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注重需求导向,加强公开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