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注销登记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6日

襄阳市博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2MADWNDG29B):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注销登记一案,本局已作出《关于撤销“襄阳市博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决定书》(老河口市市监撤决字〔2026〕第1号)。

因本局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你单位,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


关于撤销“襄阳市博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决定书

老河口市市监撤决字〔2026〕第1号


当事人:襄阳市博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2MADWNDG29B

住 所(住址):老河口市颐高国际商贸城1号楼103间

法定代表人:何振环

事实、理由:2026年1月13日,当事人蒋志明来我局投诉:“襄阳市博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注销登记,要求我局撤销其注销登记。

证据材料:一、当事人提供的老河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河劳人仲裁字﹝2025﹞8-2号),裁决生效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证明该公司与当事人存在劳动工资纠纷,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7000元及拖欠的工资700元,合计7700元。二、当事人提供的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5)鄂0682执815号,要求襄阳市博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当事人7700元。三、我局调取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签订承诺时间2025年2月18日, 仲裁委员会公开开庭时间)证明该公司提交的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承诺书是虚假承诺。四、通过公示系统查询,该公司已于2025年3月11日完成注销登记。

处理依据: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受市场主体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

处理意见:决定撤销“襄阳市博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注销登记,恢复为正常经营状态。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老河口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