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6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水利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新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在推进信息公开、解读回应、便民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规定,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梳理和整改网站栏目,突出时效性、可读性、互动性,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老河口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水利局联系(邮编:441800,电话:0710-8222523)。

一、深化主动公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充分发挥老河口市水利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及解读。通过政策栏目公开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成立水利局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萍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机关副局长石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实施、协调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办公室黄涛同志为政务公开工作兼职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及反馈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公开质量。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对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申请程序、保密审查等事项进行了严格规范,明确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防止出现公开不当导致的失密、泄密事件;明确依法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提供、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我局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更好走上制度化、常态化。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季报和年报作出的具体要求,做到了按时、按要求上报。

(三)规范平台管理,优化服务功能。

一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老河口市水利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进行规范和优化。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管,定期开展不良信息及错别字、错链清查、整改。二是严格遵守公开原则。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三是规范公开形式。利用老河口市政府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我局制作和获取的政府信息,以电子版在局网站发布;将公开的纸质文件按时报送档案馆等部门,便于社会各界及民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2021年通过老河口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6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全年受理“12345”公共服务热线办件67件,已处置67件,办结率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此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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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拓展重点工作、规范性文件、财政资金、项目建设等方面信息的公开范围;二是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

(二)改进情况。一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老河口市水利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进行规范和优化,及时公开重点工作、规范性文件、财政资金、人事任免、公开招聘等方面信息。二是通过在线访谈、政策解读、在线调查登形式,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效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三)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发布解读材料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公开的广度、深度不有待拓展。

(四)下一年工作打算。一是加大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力度,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可读性;二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