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凡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将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以下信息:

1.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职能及分工情况;

2.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3.部门法律法规;

4.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文件;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lhk.gov.cn/xzbm/sthjj/zcfg/;

(三)公开时限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政务网站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工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如图),也可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箱:lhkhbj@163.com;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办公室是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老河口市秋丰路永乐小区65号;

邮政编码:4418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0—8223042;

联系邮箱:lhkhbj@163.com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老河口市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