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上级统计部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确保我市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坚实的行政执法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 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重点任务,加强统筹谋划。分管领导落实具体领导责任,常态化研究部署执法检查重点工作。2022年,市统计局坚持多措并举提升统计执法工作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持续建立完善执法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公示统计执法检查方案、通知、名单和结果。制定印发并公示《2022年老河口市统计执法检查方案》《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等文件。遵守《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确保程序合法、标准统一、过程严谨、结果可靠。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各项权利。执行《湖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行使。
(二)重点执法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完成统计执法检查28家单位,统一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认真收集有关证据资料,实现执法检查公正透明、责任可追溯,并及时做好案卷立卷归档。同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商务局对7七家市场主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工作,并获得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表扬。
(三)统计执法队伍和法治基础建设。一是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局机关统计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二是壮大统计执法专业人才队伍。组织单位符合条件的2名同志报名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三是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执法检查“两库”动态维护,夯实执法检查基础工作。
(四)高位推动完成统计督察整改。局党组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延伸整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均已整改到位。并籍此推动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学习《监督意见》,与市委巡察办建立贯通协作机制,建立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提升乡(镇、街道)统计台账质量,多举措履行统计监督职能。
二、强化普法责任,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一)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把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组中心组和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推动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在市委党校春季主体班专题授课,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形成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
(二)建立学习机制,推动统计系统学法常态化。始终把干部职工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常态化工作长期来抓,积极利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业务交流会等契机,学习宣传贯彻和研讨交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督促干部职工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年终普法考试合格率100%。同时,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国家统计网络培训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线上学习培训。
(三)多维度普法,推动统计系统学法常态化。利用联网直报平台,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实践活动、双基建设、综合调研等活动,实现面向一套表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宣传全覆盖。推进在专业统计年报会、专业培训会上开展会前学法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18次专业培训会前学法工作,实现基层统计人员普法全覆盖。
(四)抓住关键节点,融合开展法治宣传。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震减灾日”“9·20统计开放日”“10·13国际减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等时间节点,融合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营造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9月20日成功举办老河口市第十三届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通过展板、统计知识问答宣传统计知识,最美统计人表彰、统计访谈展现统计工作者风采,统计系统宣誓、诗朗诵昭示使命与担当,活动反响热烈,效果良好,成功打造统计宣传活动品牌。今年以来面向统计对象共发放3000余份资料,夯实统计宣传工作。
(五)开辟宣传阵地,探索普法创新。丰富法治宣传阵地。设微信公众号老河口统计微讯,科普统计知识,发布工作动态,开辟“我为统计代言”、“统计小课堂”专栏,2022年发布原创文章54篇,在知晓面、宣传效果上取得了一定突破。丰富法治宣传产品。贯彻落实《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积极展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成果,配合开展好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将统计法治宣传与新媒体新技术新形式相结合,老河口市统计局制作《坚守统计初心 数说统计辉煌》统计法治动漫微视频,借助新媒体平台,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结合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等内容,制作浅显易懂、活泼有趣的法治宣传展板20余块,宣传画册200本,宣传台历2000份,统计常用法律法规手册1500本,统计知识问答800本,《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宣传单页1000张等宣传精品,确保法治宣传落到实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入人心、达成共识。
三、工作亮点成效
通过有计划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为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规范统计工作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成效如下:
(一)统计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适应和掌握新的统计调查制度,扎实开展投资项目联网直报、新兴服务业统计对象甄别、中药材产业统计报表上报、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等工作,支持配合统计调查方法和统计监测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统计监测制度持续建立健全。
(二)常规调查监测高效开展。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月度、季度、年度常规统计报表和各项数据生产任务。全局工业、商贸、投资、建筑业、服务业、劳动工资等统计专业人员每月定期督促企业及时、完整、准确上报“企业一套表平台”有关统计数据,加大事前研判预警、事中监测审核、事后分析总结力度,提醒注意事项,找准短板问题,提出解决建议,较好完成全年四上、四下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数据上报工作。
(三)数据质量基础持续夯实。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密切关注数据的异常波动,不断加大数据查询、审核力度。对村级起报逐级上报的农业数据,严格进行对比和逻辑审核,落实“谁上报、谁审核、谁负责”的数据质量责任制。面对今年来平台数据应对查询数量猛增的不利局面,及时召集乡镇办和规上企业统计员,进行分批次、多频次和有重点的培训,结合一对一上门辅导等方式,强调基础资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指导统计台账建立、经营原始凭证资料整理规范存档等,力争做到“平台数据、统计台账、原始记录”三源统一。近几个月全市工业企业、投资项目解锁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商贸、服务业平台数据得到上级认可,数据真实性、匹配性显著提升,真实全面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狠抓责任落实,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统计执法监督力量依然不足。由于疫情原因,今年统计执法证考试未举行,造成全市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仅2名,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薄弱,严重制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
五、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落实统计部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以统计执法监督保障数据质量。
(二)依法规范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采取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统计调查对象履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执行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三)推动《监督意见》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持续推进统计监督协调配合机制落地见效,健全畅通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加强对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的作风纪律监督,加大对基层统计部门的指导力度,确保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四)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利用“12·4”国家“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等重要节点,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五)强化统计执法基础工作。以培养和打造一支高素质统计法治工作队伍为着力点,加强执法骨干力量执法检查业务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检查专业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公开、公正和规范开展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