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统计局

2023年,老河口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照省统计局《推动工作落实的若干意见(2023版)》《法治老河口建设规划(2021—2025年)》《老河口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强化保障、守正创新、主动作为,坚持普法和统计工作相结合,坚持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法制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决策

(一)强化理论学习,健全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一时间向全体职工干部传达学习要求和工作任务。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宣讲党课、党支部会议、青年读书班等形式,引领带动全局干部职工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重点学习目录和普法重点宣传内容。老河口市统计局通过制定印发《2023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老河口市统计局2023年度普法学法计划》《老河口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成立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统筹推进落实统计法治工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依法决策,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贯彻落实《老河口市统计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通过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律师审查,确保机关重大行政决策更科学、更民主。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执行、服务和结果公示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内公开老河口市2023年主要经济指标数据,让行政决策更加透明规范。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统计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相关要求,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根据《2023年老河口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3年老河口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2023年,老河口市统计局圆满完成统计执法任务,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襄阳市统计执法支队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在执法中,向企业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页,切实将统计法治宣传与统计执法有机结合。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为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老河口市统计局积极组织全体职工干部参加国家局2023年统计分析研究培训班和省局举办的统计讲坛。通过抓专业联动学习,利用“统计大讲堂”、“业务交流”“定期督办”等方式,在内部形成各专业相互学习借鉴,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提高专业协作能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老河口市统计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充实统计系统执法力量。目前,老河口市统计局执法证持证人数达到2人。下一步,将根据局主要领导工作要求,继续积极发动业务骨干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要求50岁以下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一律参加考试,不断壮大统计执法力量。

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一)及时研判数据,强化数据分析。坚持早监测、早预判、早预警、早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每月在老河口市政府网站“统计信息”栏目发布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便于社会群众查询,了解全市经济发展形势,做好统计数据解读。同时,发布《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统计资料》等,每月一期定期发布月报,展现我市经济发展动态,并送达市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统计分析,加大经济运行分析力度。紧紧围绕老河口市委市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每月收集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数据,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展开多方面、多层次的统计分析工作,撰写时效性、针对性、质量较高的统计分析,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二)聚力统计监督,突出“统纪”结合。为有效履行统计监督职能,强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的统筹衔接、有机贯通,进一步增进统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老河口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向市纪委主要领导口头或书面汇报关于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开展情况,详细介绍当前统计工作中面临的重难点问题,并围绕如何更好地发挥统计监督与派驻监督合力进行深入交流探讨。经与市委巡察办沟通商议后,联合出台《市委巡察办与市统计局有关工作贯通协作暂行办法》。通过贯通协同,和纪检监察部门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案件会商机制,确保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到位、处分处理到位。

(三)压实数据质量,强化审核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各项方法制度规定,对所有新增入库“四上”企业(项目)的内容、相关数据、属性指标等进行逐一核实,对不合规定、未达到规模的,一律不予入库,坚决从源头上把好入库关,做到全流程可控溯源。另外,要求各专业进一步加强对入库企业(项目)的监测和服务,做到事前有调研,事中有监测对接,事后有服务和上下衔接,在程序上规范,在制度上严格,在质量上有保证,真正形成数据质量管控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随报随审、即报即审”有关要求,重点监控新入库、数据异常以及强制审核等企业(项目),做到“早发现、早反馈、早修改”,切实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核查制度,根据国家局、省局和市局要求,及时对重点企业开展实地核查,核实网报数据的真实性,收集整理佐证材料,进一步提高联网直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四)以党建为引领,扎实开展党员“双报到”活动。自“双报到”工作开展以来,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闻令而动,积极做为,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党员“双报到”决策部署。组织我局广大党员干部及志愿者深入社区一线,对接群众需求,认领服务岗位,开展志愿服务,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参与基展社会治理,反电诈宣传、消防隐患排查、防溺水、防二氧化炭中毒等工作,同时坚持常态化创文值守,助力攻坚我市文明城市创建为小区平安、文明、和谐建设提供帮助和支持。

三、强化普法责任,扩大宣传阵地

(一)突出重点对象,增强法治意识。老河口市统计局坚持笃学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及统计法律法规等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同时,将其纳入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必修课,扎实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推动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系列文件,做到逢会必学法、逢会必讲依法统计。在统计法治学习宣传中,老河口市统计局始终牢牢抓住“三个关键”。首先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进行全面学,其次抓住行业部门“关键领域”开展深入学,再次抓住统计人员“关键环节”强化重点学,促使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另外,每月通过提醒函形式,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统计工作系列文件等列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及工作重点,实现乡(镇、街道)及市直相关单位学习全覆盖。

(二)创新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制作《漫说普查条例》统计法治图文册,利用“老河口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老河口市统计局”微博等,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动漫等形式开展灵活生动的线上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中,涉及劳务合同、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等关注度高的内容,切实提高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掀起法律学习宣传热潮,努力实现全市统计法治宣传的全过程、全覆盖推进,让社会大众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素养,推动形成良好法治风尚。

(三)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以案释法”专栏,建立案例库,强化典型警示教育。通过结合具体案例剖解,详细讲解调查对象在日常统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迟报、漏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并普及了《统计法》的相关内容,切实提高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助力防范统计法律风险。通过采取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性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让社会大众自觉树牢依法统计底线思维,为持续推进我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奠定坚实基础。

(四)抓住关键节点,丰富宣传载体。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震减灾日”民法典宣传月“9·20统计开放日”“10.13国际减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老河口市统计局结合第十四届统计开放日,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统计”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统计、走进统计、感受统计。另外,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将经济普查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8月3日至5日,老河口市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业务培训会。会前,对全市乡(镇、街道)经发办主任、业务骨干及村级普查“两员”开展以“坚持依法普查  严守法律底线”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培训,强调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狠抓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统计执法监督力量依然不足。

(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

五、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落实统计部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持续加强理论学习,深化法治思想认识。继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制度》等文件,认真落实逢会必学法、逢会必讲依法统计的规定。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以统计执法监督保障数据质量。

(二)坚持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统计法治水平。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培训考试,规范统计执法流程,提高统计执法能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执法检查的数量和范围,全力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三)继续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统计意识。深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市统计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