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统一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协商谈判管理的通知》(襄医服发〔2022〕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老河口市医疗保障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申报评估工作,为方便参保人员就近购药,拟在我市适量增加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具体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以申请:
(一)纳入医保定点满2年。
(二)实际经营面积150㎡以上(乡镇或远城区适当放宽)。
(三)近半年工作人员保持在4人以上并签订有劳动合同。
(四)2024年1-9月医保结算服务量达到1500人以上(多次购药的按1人计算,远城区达到1000人以上)。
(五)近2年无行政处罚记录及医保严重违规处理记录;
(六)完成医保信息系统相关接口改造(“进销存”上传、智能审核系统、异地联网结算、门诊慢特病结算、医保结算清单上传等)。
(七)2023年度医保考核为最高等次。
二、申请资料
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附后);
(一)《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障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所有工作人员执业、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纳入定点后使用医保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五)接口改造完成印证资料(打印测试门诊慢特病结算单、医保结算清单和相应项目系统截图)。
三、受理时间:自2024年9月27日起至 2024年10月10日止。
四、受理地点:老河口市医保局医管科203办公室。
五、咨询电话:0710-8306000
六、注意事项:
(一)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二)日常管理中发现申请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的,将按国家医疗保障局令3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医保协议,3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特此公告。
老河口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