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袁冲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制定《老河口市袁冲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  

老河口市袁冲乡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公开资料及公开信息查询。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未主动公开,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老河口市袁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老河口市袁冲乡兴袁路7号

办公电话:0710-8551112

联系邮箱:544849200@qq.com

工作时间:机关正常作息时间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申请人向袁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填写《老河口市袁冲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

3、申请处理

(1)登记:受理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需申请人进行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后按照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2)答复:

袁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公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内容不属于本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部分公开及其获取方式和途径;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按照《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间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7、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需延期答复的,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

老河口市袁冲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 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    真


法人及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   真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政府信息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特征性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表中标注*必填项,个人申请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不完整的按照要求补正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