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6日

为解决老河口市新市民、青年人、退役军人、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湖北省以及襄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老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15日),联系电话:0710-8225086,邮箱:90708@qq.com


附件:老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6日


关于《老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精神,切实加大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度,着力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我单位代市政府草拟了《老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省住建厅《关于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鄂建〔2022〕1号)、《襄阳市区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试点方案》、《老河口市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试点方案》等。

三、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答: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建设运营,面向城区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的小户型、低租金保障性住房。

(二)保障对象有哪些?

答:新市民、新青年、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环卫、公交、市政、供电、供水、供气、社区服务等)及机关人员中在工作地无房及多孩、三世同堂等住房困难家庭。

(三)户型面积有多大?

答:只租不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原则上以不超过14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

(四)租金标准是多少?

答: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实施主体通过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按照“一区一价”的原则评估确定,并报市发改局备案。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房屋的70%,原则上实行动态调整。

(五)销售价格是多少?

答:参照当期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由实施主体按照相关财务规则核算成本,确定适度优惠的销售价格后,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实施。

(六)如何上市交易?

答: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承租人及时购买。租赁满5年后购买部分或者全部产权时已交的租金,可以计入购房款。房屋交易方案由产权持有人拟定后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七)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且具备法定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配偶在城区两办(25个社区)无自有住房。

(八)《老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答:有效期为五年。



征集结果:关于《老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