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52号)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的安排部署,实现水、电、气、网服务由“分头办、多次办”向“一窗办、联合办”模式转变,进一步优化老河口市营商环境,制订“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创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改革背景
按照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52号)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的安排部署,对标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先进做法、围绕国家部委重点改革举措、聚焦市场主体的重点关切,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切实推进公用事业服务事项改革,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52号)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的安排部署为指导,实现跨部门协同、跨事权整合、一事联办。
(三)工作目标
依托老河口市政务服务中心“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的综合业务办理窗口,打破行业数据壁垒和服务隔阂,实现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由原来的“分头办、多次办”向“一窗办、联合办”服务模式转变,实现减少群众跑腿、提升办事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等多羸效果,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性、高效型、特色化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政策配套。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联合印发《老河口市“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创建实施方案》,系统性推进报装、过户、报修、报停、缴费等市场主体全周期服务,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方式,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水电气网服务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强化线上线下协同。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水电气网”实体营业厅,清单化特色化智能化运用湖北政务网“水电气网”网上营业厅。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实体营业厅同步公示共享营业厅服务事项、指导手册,加强线上线下功能融合,充分发挥共享营业厅改革成果的主阵地作用,持续提升各部门“前窗后台”服务效果。
(三)实现跨部门协作。住建局、发改局及供水、供电、供气、各网络公司协同推进共享营业厅建设,通过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破壁融合,优化事项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提升服务效率。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综合服务窗口、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等特色服务,实现“足不出户网上办,随时随地掌上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印发《老河口市“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研究工作举措,开展宣传发动,将营业厅人员及业务进驻、营业厅规范运行及标准化建设等改革任务传达到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完成时限:2023年5月30日前)
(二)集中攻坚。对照《老河口市“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创建实施方案》及工作内容,加强调度整合,强化统筹推进,抓好督办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三)巩固提升。全面总结改革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择优固化,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牵头作用,深入分析改革共性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制度成果。(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前)
四、任务分工
(一)牵头单位:住建局、发改局。住建局统筹推进“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建设,负责协同供水、供气公司完成窗口设置、人员进驻、业务培训等工作;发改局负责协调供电、网络公司完成“水电气网”营业厅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责任单位:供水公司、供气公司、供电公司、各网络公司。各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委派业务骨干、进驻高频业务,常态化开展培训、学习、业务办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升业务素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成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建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协调小组,充分调动各部门资源,形成一套标准明确、运转流畅的运行机制,围绕目标、措施、步骤和要求,同向发力,推进“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建设,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办落实,力争落地见效。对照改革工作方案路径进行督办,从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重点对督查督办工作任务优化完善,确保各项决策部署、领导批示及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精准服务市场主体。
(三)加强宣传推广,强化结果运用。加大“水电气网”营业厅管理培训和宣贯力度,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并推广运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创新成效,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成果宣传出来,把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报道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