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现将我市7起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侵占公共收益”等违法行为进行通报:
1.老河口市好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履约不到位问题。在“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的工作中,老河口市好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服务的望江楼花园小区存在电动车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车上楼、小区楼顶公共区域管理混乱种花种菜严重等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等相关规定。
2.湖北熹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履约不到位问题。在“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的工作中,湖北熹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其服务的水西门商住小区中存在公示栏公示内容不规范,停车公共收益未及时公开等履约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
3.襄阳大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履约不到位问题。在“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的工作中,襄阳大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其服务的滨江华府小区中存在违法建设,物业公司未进行劝阻、制止违建材料进场和上报相关部门问题。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
4.老河口市九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履约不到位问题。在“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的工作中, 老河口市九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其服务的金旭花园小区存在小区环境脏乱差、楼道堆杂物现象严重,整改力度差。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
5、老河口市馨洲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履约不到位问题、公共区域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在“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及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的工作中,老河口市馨洲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其服务的世纪一品小区存在保安人员年龄过大、无证上岗、公共区域管理混乱等问题。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
6、湖北威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履约不到位及公共区域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在“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的工作中,湖北威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其服务的水岸新城小区存在多部电梯频繁故障,物业公司维修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
7.老河口市鑫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履约不到位及公共区域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在“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的工作中,老河口市鑫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其服务的天河佳苑小区存在楼顶漏水情况,一直未修复好。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
上述通报批评的案例反映出老河口市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服务履约不到位、小区公共收益不公示等问题。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严格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面规范服务行为,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履行应尽职责,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管理规范度,共同为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