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0日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行政执法主体是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个县级政府所属行政机关。

  1. 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岗位设有7个股室和5个二级单位共12个:政策法规股、建筑业发展股、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监管股、城市建设股、住房保障股、城乡发展股、燃气供暖股、老河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老河口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服务中心、老河口市建筑节能服务中心、老河口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老河口市城建档案馆。在岗执法人员23名。

  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调在岗执法人员设置“执法专班”,相对集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二、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4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

0

15

0

0

0

0

0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

(宗)

罚没金额(万元)

0

0

0

0

0

0

15

225.96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

数量

撤销许可

数量

0

0

0

0

0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4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宗)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4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合计(宗)

宗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涉及金额

(万元)

给付总金额(万元)

宗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

0

1452

0

0

23

3.9756

0

0

0

3150

4625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2024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1、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5宗,罚没收入225.96元。

2、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按照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安排,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已移交至老河口市行政审批局,本部门不办理行政许可。

3、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强制职权事项。

4、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征收职权事项。

5、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1452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4次;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检查195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174次;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大排查、大整治”3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1064人次;建筑节能检查12次)

行政检查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6、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裁决职权事项。

7、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23次,给付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23次(户)总金额39756元。

8、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确认无。

9、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奖励无。

10、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3150宗(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线上线下办件量3146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2件;办理履职申请答复2件)

三、2024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2024年结转2023年行政诉讼一审判决5件,其中4件驳回原告起诉或准予原告撤诉;责令我局对原告提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重新作出答复1件,已重新对原告作出答复。

2024年因“履职申请答复”发生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复议决定为支持本部门的答复。

2024年因“履职申请答复”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2件,一审均驳回原告起诉。

  1. 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无。



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