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信息:
1.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
2.政策法规;
3.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4.其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中的其他情形,主动公开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地方政府部门平台链接-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页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方式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互联网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在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地方政府部门平台链接-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点击跳转)直接填写提交。
2.信函申请方式: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或单位证件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是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天河路28号;
邮政编码:4418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0-8361555;
联系邮箱:lhkszrzyhghj@163.com
传真号码:0710-8362852;
网站网址: http://www.lhk.gov.cn/xzbm/zrzyj/zcfg/。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老河口市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我局机关纪委办公室举报,投诉电话:0710—8362557,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天河路28号,邮政编码:441800;或者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