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河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说明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1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老河口市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总体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承上启下的作用,立足老河口市发展现状特征,有机融合上位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全市各项建设活动,推动全市集聚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合理配置全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兼顾开发与保护,整合优势资源,联动区域,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5)和《湖北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老河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起草过程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我市自2020年启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老河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的老河口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进行规划编制工作。本次规划编制工作分为五大阶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基础调研阶段。积极落实老河口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委托专业团队开展规划研究工作,对各类基础资料及各行业、各部门空间类规划数据进行收集;开展现场踏勘、部门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调研工作,了解老河口市发展实际与诉求。

评估研究阶段。针对城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开展以现状评估、双评价等多项专题研究。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团队等召开专题评审会,为规划目标与战略的提出、规划方案的编制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编制阶段。落实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按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完善规划方案。

征求意见阶段。形成初步成果后,充分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市直单位等多方意见,充分吸纳有关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编制质量,目前正在进行中。

成果上报阶段,征求意见阶段结束后进行上报。

三、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老河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是老河口市面向2035年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市域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利用、涉及国土空间的各项政策、各类规划以及开发建设活动,须符合本规划。不得在本规划明确的规划体系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

《老河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襄阳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老河口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优化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全面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着力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努力实现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建成美丽老河口,谱写新时代老河口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四、政策创新举措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与原有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空间类规划相比,新的空间规划体系首先是更加注重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对高质量美好生活的愿望,更加致力于提高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工作目标

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管控手段,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深入分析问题挑战和发展机遇,明确空间发展目标,确定空间发展策略,优化城镇发展格局、农业生产格局和生态保护格局,转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式,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

六、主要内容

规划内容共分为7部分:

第一部分“规划总则”确定本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以及范围和期限。

第二部分“目标战略”确定本规划的规划目标,包括城市性质、规划目标、人口规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

第三部分“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是总体规划的内容,包括实施耕地“三线”划定、优化空间格局等

第四部分“县域空间布局优化”是面向空间布局的内容,包括农业空间布局、生态空间布局、城镇空间布局等。

第五部分“历史文化保护和风貌塑造”是面向城市人文和风貌的内容,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绿地湿地布局、城乡风貌体系等。

第六部分“城乡品质提升和支撑体系”是关于中心城区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的内容,包括完善中心城区结构与布局、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城区景观风貌品质、积极推进城市更新等。

第七部分“规划实施与保障”是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与传导以及保障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的保障体系和传导保障机制。

七、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

《老河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分乡镇规划、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至2025年,规划远期至2035年。

八、名词解释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三区”中的农业空间指以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为主体功能,承担农产品生产和农村生活功能的国土空间,主要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农田等农业生产用地和村庄等农村生活用地;生态空间指具有自然属性的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荒地、荒漠等;城镇空间指以城镇居民生产、生活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城镇建设空间、工矿建设空间及部分乡级政府驻地的开发建设空间。

“三线”中的生态保护红线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的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法确定的不得占用、不得开发、需要永久性保护的耕地空间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及各类开发区等。

九、与上级政策的异同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国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侧重战略性,由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由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印发。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指导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侧重协调性,由省级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国务院审批。

市级空间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省级政府审批。

老河口市级空间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更细化落实,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更加具体细致的安排,注重实施性。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省级政府审批。

《老河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严格落实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内容,包括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指标的分解下达;主体功能区划分,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协调落实情况;城镇体系布局,城市群、都市圈等区域协调重点地区的空间结构;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系统保护格局,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体现地方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历史文化保护体系等。

十、规划的主要指标和数据

待襄阳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颁布,规划指标逐一下达后方能确定。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