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拟上报成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及《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函》(鄂林保函〔2025〕115号)要求,在2024年10月经国家部委审核并公示的整合优化后的成果基础上,对我市自然保护地进行了进一步整合优化,现将拟上报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根据《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拟将符合“面积较小、不符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保护价值不高的自然公园进行撤销”规定的百花山森林公园进行撤销。
二、进一步整合优化后,老河口市自然保护地总数量由3处变为2处,总面积由12246.68公顷变为11776.79公顷。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自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282762676@qq.com
联 系 人:蔡健峰
联系电话:13476327272
地 址: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表:老河口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自然保护地名称 | 类型 | 级别 | 面积(公顷) | 备注 |
合计 | 12246.68 | ||||
1 | 湖北梨花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 风景名胜区 | 省级 | 9592.44 | 保留 |
2 | 西排子湖国家湿地公园 | 湿地公园 | 国家级 | 2184.35 | 保留 |
3 | 湖北百花山省级森林公园 | 森林公园 | 省级 | 469.89 | 撤销 |
附图:老河口市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