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关于大数据有关政策执行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5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退耕还林补助

1、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退耕地还林补助标准。第一个补助周期内,还草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8年。除第一年每亩补助300元外,其余各年每亩补助230元。延长一个补助周期后,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25元。

2001年,保康县作为全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示范县,率先在全市启动退耕还林工程;2002年,退耕还林工程在我市全面启动;2006年,实施最后一批计划。至此,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137.9万亩,其中坡耕地造林41.7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93.1万亩,封山育林3.1万亩。

2017年—2022年,我市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将陆续竣工。

2、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于2014年启动实施,补助标准为1500元/亩(含林业部门统一采购苗木费300元),2017年提高到1600元/亩(含林业部门统一采购苗木费400元),补助期为5年。补助分三次发放,其中第一年补助500元、第三年补助300元、第五年补助400元。

按照省政府批复的《湖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到2020年,襄阳市退耕还林还草的总规模在18.9万亩内(退耕还林17.33万亩、退耕还草1.57万亩)。截至2018年,省下达我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7.21万亩,按年度分:2014年度2.72万亩,其中南漳县1.2万亩、保康县0.9万亩、谷城县0.62万亩;2015年度3.39万亩,其中南漳县2.4万亩、保康县0.99万亩;2018年度保康县1.1万亩。2018年计划今冬明春完成造林,验收合格后第一次兑现补助资金。2019年,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林业局《关于下达湖北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19年度任务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19〕271号),下达保康县2019年度退耕还林计划1万亩;至2020年6月底,造林任务全面完成,第一次县级自查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待检查结果出来后形成县级自查报告,报送县财政部门组织兑付种苗造林费和第一次现金补助。

二、生态公益林补偿

现行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1、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2019年度的每年每亩10元提高到15元,其中直补资金每亩14.75元,公共管护费每亩0.2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每年每亩16元,其中直补资金每亩15.75元,公共管护费每亩0.25元。

2、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不分国有、集体和个人,2019年度每年每亩调整为15元,其中公共管护费每亩0.25元。

3、扩大天保范围的补助标准,2019年起国有为每年每亩10元,集体和个人所有为每年每亩16元。

4、公共管护费0.25元/亩/年由省级提取。根据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农规〔2017〕14号)精神,全市县级统一提取2元/亩/年的资金用于统一管护支出。

截至2018年,全市实施生态公益林总面积372.77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20.28万亩,实施单位为全市9个县(市、区);实施省级公益林69.5万亩,包括枣阳市、宜城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老河口市及襄阳市国营林场。天保区县级公益林为82.99万亩,实施单位为谷城县、保康县。其中县级公益林没有纳入此次大数据范围。

三、生态护林员补助

生态护林员是指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购买劳务,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县级实施方案》选聘,承担集体天然林和退耕还林的生态林管护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1、生态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2)在本村居住生活,未长期外出打工、学习;(3)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群众基础较好,责任心强;(4)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5)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能够记录管护情况,服从管理。

2、选聘程序。(1)按乡镇管护面积将生态护林员名额分配到乡镇;(2)由乡镇政府结合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分布,确定分配到村的名额,同时发布选聘公告;(3)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提交申请,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确定初步人选;(4)乡镇成立考核组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对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公示;(5)公示结束后,乡镇政府与生态护林员签订聘用合同;(6)乡镇林站负责对聘用的生态护林员组织岗前培训。

3、生态护林员实施范围、选聘指标与管护报酬。实施范围为南漳县、保康县和谷城县的31个乡镇内的重点贫困村,其中南漳县10个乡镇、保康县11个乡镇和谷城县10个乡镇,以天然林、退耕还林、生态林公益林面积大的村及生态区位重要地区为重点,按照人均管护面积不低于2000亩,每人安排管护补助费4000元/年的标准。2017年全市共选聘生态护林员2065人,其中南漳县720人、保康县830人、谷城县515人。2018年全市共选聘生态护林员2640人,其中南漳县915人、保康县1210人、谷城县515人。2019年全市共选聘生态护林员4600人,其中南漳县1300人、保康县2500人、谷城县800人。


市林业局天保中心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