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同付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老河口市不动产权第00448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同付
2026年4月2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