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夏波、解俊阳)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0日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2017年老河口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0期《关于办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老河口市汉口路67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710-8228126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夏波、解俊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老河口市永乐小区东16号

420682008048GB00080W00000000

60.08㎡

城镇住宅用地


老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