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于光湍、尤杰)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2日

于光湍、尤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老河口市北京路北段路东拦马河转盘处综合楼三单元201房,面积120.41㎡,证号:老河口市房权证市区字第0003452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光湍、尤杰

2026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