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湖北老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7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老河口市不动产证明0001406号

湖北老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房屋

420682008026GB00284F00120089

老河口市滨江大道北段君都水岸新城A地块心月湾12号楼1单元1201室

依据湖北老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老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