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贾绍安、李素秋)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8日

贾绍安、李素秋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老河口市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字第0854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该房坐落于老河口市友谊路23号3栋3单元6楼12号,房屋建筑面积89.7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贾绍安、李素秋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