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绍安、李素秋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老河口市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字第0854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该房坐落于老河口市友谊路23号3栋3单元6楼12号,房屋建筑面积89.7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贾绍安、李素秋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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